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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xù)多日的陰雨,讓鄭州市中原路西三環(huán)交叉口的人行道上,塌了一個面積約7平方米、深約3米的大坑。據(jù)悉,這已是該路段今年以來的第12次塌陷。(9月16日《大河報》)
“路塌塌”背后,有沒有“豆腐渣工程”、“王八蛋工程”不得而知,但是有一點可以肯定,那就是“人禍”大于天災。在接二連三的塌陷事故中,究竟是誰的責任,常常出現(xiàn)爭論不已的混亂局面。而對于事故原因,更是鮮有相關部門站出來說明原因、答疑解惑,這些塌陷事件究竟是天災還是人禍?誰該為此負責?在目前官方給出的解釋中,近期雨水不斷導致塌陷的說法不絕于耳。
除了導致塌陷的自然因素外,人為因素日趨凸顯,地下水超采、不合理的工程建設,“拉鏈馬路”也是影響道路安全的一大隱患,新建、改擴建道路工程反復開挖、長期施工,電力、熱力、水力、通信、排污相關部門各自為政,地下空間隱藏的熱力管道、電網(wǎng)無形中成為威脅馬路安全的“隱形殺手”。都有可能成為地面塌陷的“導火索”。一些施工單位偷工減料,趕工期,或者材料質(zhì)量不高,還有呢,違反工序,違規(guī)操作造成了這個巨大的安全隱患,還有一些政府不重視地下管網(wǎng)建設,不重視地下各種設施的齊全,專門在“驢糞蛋”外表光,為了政績、形象工程,大造高樓,大造地面設施,而地下的承受之重考慮了嗎?
一條路在9個月不到塌陷12次這已經(jīng)不是突發(fā)的偶然事件了,作為事關民生的公共事件,所以必須在查明原因的基礎之上,讓老百姓馬上知道,有明確的調(diào)查結(jié)論,那么調(diào)查結(jié)論公布之后,明確責任主體,啟動問責機制,依法依規(guī)追究有關部門和個人的法律責任。對事件的主要責任人是不是進行了嚴肅的查處,這些問題都是問號,都需要進一步妥善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