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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琦:不能給煙草廣告留后門
//agustinmoreno.com2014-06-18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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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一面高唱吸煙有害健康,另一面卻讓煙草廣告大跳“誘惑之舞”

    日前,中國疾控中心控煙專家、公共衛(wèi)生領(lǐng)域?qū)W者等41人,聯(lián)名致信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建議立法機關(guān)在修改廣告法時,以全面而不是“列舉”的方式禁止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以免為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留有后門。

    吸煙有害健康,這已經(jīng)是社會各界的共識。多年來,我國對推動禁煙工作不遺余力。然而,這些努力在一條條包裝精美誘人的煙草廣告面前,卻顯得蒼白無力。此次廣告法修訂草案,公眾本以為煙草廣告將被徹底禁止。然而,實際情況卻是煙草廣告只是遠離了部分場合,而在其他場合仍可逍遙自在。從全面到列舉,看似只是表達方式的不同,卻造成了截然不同的結(jié)果。畢竟,再長的列舉單也無法囊括所有的公共場所,所有不在列舉單中的場所都會留下供煙草廣告鉆空子的漏洞,為煙草廣告留有后門。

    世界衛(wèi)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規(guī)定,每一締約方應廣泛禁止所有的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但是這一條在中國卻被忽略和修改了。再長的列舉單也達不到禁煙的良好效果,只是一個讓煙草廣告不再“赤裸裸”出現(xiàn)的公告罷了。在部分禁止下,煙草廣告可能不會明目張膽,但以企業(yè)文化、公益形象等形式發(fā)布的煙草廣告卻依舊頑強地生存著。君不見,高速路上高大的廣告牌,網(wǎng)吧、超市等場合的宣傳海報、還有各種冠名贊助等等……這些,都只是給煙草廣告換個馬甲而已,其推廣煙草的本質(zhì)并沒有改變。

    其實,老煙民并不需要廣告的引導,廣告的作用在于吸引新煙民的加入。身心尚未成熟的青少年最易受廣告影響,誘導青少年在吞云吐霧中體驗一把“滄!钡母杏X。我國是煙草消費大國,新煙民的增長率更是居高不下。要保護青少年遠離煙草,全面禁止煙草廣告必不可少。不能一面高唱吸煙有害健康,另一面卻讓煙草廣告大跳“誘惑之舞”。

    無論如何,國民的身心健康才是一個國家持續(xù)發(fā)展的根本。在制定政策法律的天平上,任何經(jīng)濟利益、任何漂亮說辭,都無法與國民健康相提并論。從這一點來說,在制定、修訂每一部法律前,都應該想一想,對于一個國家而言,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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