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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蘇省人大常委會會議聽取審議了《江蘇省養(yǎng)老服務條例(草案)》。草案提出,今后提供養(yǎng)老服務的志愿者,本人或其直系親屬進入老齡后,可以根據其之前儲蓄的志愿服務時間,優(yōu)先、優(yōu)惠地享受到養(yǎng)老服務。這也相當于建立一個“時間銀行”,養(yǎng)老服務可存可兌。
“時間銀行”的概念在20世紀80年代就被提出,在這個特殊的銀行里,時間是唯一受認可的“貨幣”,會員通過為他人提供服務來儲蓄時間,當自己需要幫助時,再從銀行提取時間以獲取他人服務,從而在社區(qū)達到互助共濟的目的。江蘇此番在養(yǎng)老服務領域推出“時間銀行”模式,就是這個思路。這樣的制度設計看起來十分理想,如果“時間銀行”運轉狀況良好,在“時間存款”的儲存和支取上能夠進入一種良性循環(huán)的狀態(tài),那么必將有無數老人從中受益。
“時間銀行”養(yǎng)老服務模式的出發(fā)點是好的,但卻面臨兩大問題:一是志愿者的服務時間、服務內容、服務強度難以量化,沒有統(tǒng)一的標準,也缺乏權威的機構來進行記錄、認證與核查;二是現代社會人員流動快,而當前的“時間銀行”探索還只限于局部區(qū)域,一旦“存折”持有人搬了家,原始服務記錄的兌現和接續(xù)問題就難以解決。這些問題都在制約著“時間銀行”的良性運轉。從實踐來看,從1999年開始,上海、北京、成都、南京、廣州、濟南等地就先后開展了“時間銀行”互助養(yǎng)老的社區(qū)試點。江蘇省蘇州市楊枝社區(qū)也于2008年起成立了“時間銀行”,讓志愿者將志愿服務以時間形式儲存起來,日后可以從銀行領取別人為自己服務的時間。時至今日,這些“時間銀行”的運行卻陷入了難以為繼的窘境。
“時間銀行”具有民生性、公益性和社會性,既需要政府介入,也需要民間參與。因此,我們在對“時間銀行”報以熱切期待的同時,更衷心希望有關方面能不斷完善相關配套措施,提高統(tǒng)籌層次,建立統(tǒng)一的時間銀行信息平臺,解決“通存通兌”和“轉移接續(xù)”問題,同時帶動更多的志愿者社團、企業(yè)參與,整合社會力量和資源,共同建立長效公益機制。只有這樣,才能讓“時間銀行”充分發(fā)揮好它的作用,體現它的價值,并最終經受住時間的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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