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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許自繳公積金是多贏的善政
燕農
//agustinmoreno.com2017-10-17來源: 濟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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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有單位也能像單位人員一樣繳存公積金,并享受低利率住房貸款的政策。日前《廣州市個人自愿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辦法》發(fā)布,靈活就業(yè)人員、個體工商戶雇主及其雇傭人員等群體可自愿繳存。自愿繳存者為廣州市戶籍的連續(xù)自愿繳存滿1年(非廣州市戶籍的滿2年),在廣州市購房時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10月14日《南方都市報》)

  在放開個人自繳住房公積金之前,只有在正規(guī)單位工作的人員才享有住房公積金保障政策,職工本人與單位按一定比例分別繳納住房公積金。職工購房時可以使用住房公積金,并申請低于銀行貸款利率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靈活就業(yè)人員、個體工商戶多數收入原本并不太高,又缺失公積金住房貸款的權利,在房屋購置問題上壓力頗大。允許自由職業(yè)者以較低的社保費率自繳公積金,是制度設計上的一種變通。這種政策變通,有利于公積金社保政策擴圍,并維護城市弱勢群體的權益。

  今年以來,諸多城市通過一系列優(yōu)惠政策努力吸引人才、留住人才,開啟了各城市之間的人才競爭。比如武漢市允許在校大學生以個人名義繳交公積金,就可以視為“搶人大戰(zhàn)”政策鏈上的一環(huán)。某種程度上,只有廣泛地吸納青年人、存儲人才紅利,城市才會有發(fā)展后勁和持久活力,這在人口出生率下降和全面二孩政策利好變現的過渡階段尤為重要。放開公積金個人自繳政策,除了彰顯社會公平之外,還是城市吸納人口的重要籌碼之一。個人自繳公積金政策利用得越好,越有利于增強城市當期和未來活力,是一種多贏的善政。

  當然,在實行公積金個人自繳政策后,需要考慮如何平衡中小企業(yè)利益,防止中小企業(yè)將本該單位繳納的公積金全部轉嫁給從業(yè)人員個人自繳,以致有損長期以來努力提升的規(guī)范用工局面。此外還要關注自由職業(yè)者相關用途訴求,盡可能擴大公積金支取使用范圍,以免讓個人自繳成為“湊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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