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中工網評論頻道熱點聚焦-正文
公共攝像頭與住宅的距離需依法丈量
王恩奎
//agustinmoreno.com2016-11-30來源: 檢察日報
分享到:更多

  11月28日,公安部官網公布了《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tǒng)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其中指出,社會公共區(qū)域的視頻圖像采集設備的安裝位置應當與居民住宅等保持合理距離;旅館客房、集體宿舍以及公共浴室、更衣室、衛(wèi)生間等可能泄露他人隱私的場所、部位,禁止安裝視頻圖像采集設備;對于獲取的涉及公民個人隱私的視頻圖像信息不得非法泄露(11月29日《北京青年報》)。

  近年來,隨著科技水平的提高,監(jiān)控設備的體積在變小,而且效果也越來越好,一些監(jiān)控設備在夜間拍攝的清晰度也越來越高,從安全方面考量,監(jiān)控的增加確實給城市帶來了安全感,但無所不在的監(jiān)控探頭,也給個人信息安全和隱私帶來了極大威脅。在致力于維護公共安全的同時,也為不法侵害公民隱私權的行為提供了便利途徑。所以監(jiān)控系統(tǒng)被稱為電子眼,也是把“雙刃劍”。

  監(jiān)控探頭悄然進入了人們生活的每個角落,探頭不可怕,可怕的是沒有規(guī)矩的監(jiān)控系統(tǒng)。公眾擔心它無時無刻不在窺探自己的隱私,F(xiàn)實中,關于監(jiān)控被濫用和曝光隱私的事件確實接連不斷。如“上海復興中學教室親吻監(jiān)控視頻”“深圳地鐵工作人員泄露戀人擁吻監(jiān)控錄像”“四川綿陽摸胸門事件”等。如何解決這一問題,征求意見稿提出了目標和具體辦法,但基于涉及到基本人格權利之隱私權,僅僅一部規(guī)章遠遠不夠,還需要國家層面立法的保護。

  隱私權是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搜集、利用和公開的一種人格權,受法律保護,這要求在法律上必須清晰地劃分出“私宅”與“公地”之間的邊界。征求意見稿提出“公共區(qū)域安裝攝像頭等應當與居民住宅保持合理距離”,是為公共安全與公民信息安全劃分了一條明晰的安全界限,即屬于私人空間的一切活動屬于隱私,公共攝像頭不能超出范圍侵犯公民隱私權,應在法律層面予以明確;同時,在具體操作上,應該由誰來安裝、安在哪里、誰來維護、怎樣保存和使用視頻圖像資料,對侵犯公民隱私權、肖像權的制裁措施等問題,則需要在配套規(guī)定中進行明確。

  公共攝像頭與住宅保持距離需要依法丈量。目前,關于隱私權保護的條款比較分散,至今尚無一部系統(tǒng)性的法律。針對電子眼監(jiān)控的管理,雖然北京等地都已出臺相關地方法規(guī),但這些法規(guī)有的過于籠統(tǒng),有的尚不完善。鑒于這些實際需要,國家立法部門可以考慮在法律層面上對隱私權制定專門的法律,而當隱私權有了法律保護,如何規(guī)范監(jiān)控設備使用、如何規(guī)范有關視頻圖像資料保存和提取,也就有了基本法律原則,這將為有關部門細化監(jiān)控設備使用管理規(guī)定提供法律依據(jù)和方向。

 

[保存]     [全文瀏覽]     [ ]     [打印]     [關閉]     [我要留言]     [推薦朋友]     [返回首頁]
掃碼關注

中工網微信


中工網微博


中工網抖音


工人日報
客戶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