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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永琪:算損失賬不妨認真傾聽
//agustinmoreno.com2015-01-14來源: 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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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賄不劃算,損失太慘重”,這是云南省永善縣墨翰鄉(xiāng)原黨委書記陳勇的懺悔錄。陳勇受賄225萬元,獲刑14年。他給自己算了一筆經(jīng)濟損失賬:“我應該還可以活40年,假如每年按平均收入7萬元計算,將來國家要發(fā)280萬元給我,比我收受的賄賂多得多。我收受的賄賂已全部退還,現(xiàn)在可以說觸犯法律讓我‘竹籃打水一場空’。這樣一對比,我經(jīng)濟上至少損失280多萬元”(1月13日《檢察日報》)。

  東窗事發(fā)后陳勇后悔了,不能說后悔就沒有誠意。假如其在任期間不任性,能夠把持住自己,或者有人提醒,或者能夠接受別人的提醒,不貪非分之財,不謀不勞之利,何至于由座上賓淪為階下囚?殊不知,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凡是以權(quán)謀取不義之財?shù)?最終都難以逃脫法治的鐵拳。

  有人可能會說,陳勇懺悔算經(jīng)濟損失賬,這對自己已毫無用處,只會給人徒增笑料罷了。不過,陳勇的后悔藥雖然吃得太遲,但對清廉在列的官員未必就無用,甚至說來得正是時候。當局者迷,旁觀者清。陳勇由當局者變?yōu)榕杂^者,由迷者變?yōu)榍逭?為此付出了沉重代價。而這代價對清廉在列的官員,未必不是一劑清醒藥和預防針。官員們在任時警鐘長鳴,不貪非分之財,不謀不勞之利,何懼反腐利劍。

  因此,貪官陳勇“受賄不劃算,損失太慘重”的懺悔,未必不是肺腑之言,清廉在列的官員不要不屑一顧,不妨都聽一聽,用嘴嚼一番,從中悟出一點味來。如果官員都能遠貪腐,近清廉,把受賄不劃算的賬算在事發(fā)之前,而非算在之后,那么守法清廉的官員才會多起來,抱僥幸心理的官員才會少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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