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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在北京、河北、江蘇等地采訪了解到,在各地探索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過程中,由于財政預算管理上的弊端及監(jiān)督管理機制不完善,資金管理問題突出,違規(guī)、壟斷、暗箱操作、逆向選擇等現(xiàn)象多發(fā),一些公共服務項目回扣高達40%,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恐將成尋租與腐敗的新災區(qū)。(7月3日《經(jīng)濟參考報》)
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是社會管理模式的一種創(chuàng)新,在我國還尚屬于起步階段,其中難免存在一些制度上的缺陷或是這樣那樣的問題,但是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就是政府花錢是絕對不允許有任何貪污腐敗充斥其中的。
然而,事實并沒有想象的那么靠譜,根據(jù)記者調(diào)查一些地方政府正在采取吃回扣的方式蠶食著購買公共服務的資金。如果說由于制度不完善造成資金支出用而不當,情有可原尚可理解的話,那么吃回扣的錢已經(jīng)脫離了財政,不僅違規(guī)而且更可能已經(jīng)涉嫌違法犯罪,在國家不斷加大力度反腐,乃至三令五申之下,仍有人頂風作案這是不能被人所理解的,甚至是令人痛恨的,同時讓人不禁要追問,是誰吃了回扣的錢?這錢又去哪兒了?
其實,無論是購買公共服務還是三公經(jīng)費支出,政府消費只有在公開透明的環(huán)境下進行才能保證不出問題或是少出問題。只有陽光才是最好的防腐劑,但是我們卻沒有賦予陽光充分照射進去的權力。雖然國家層面上一直在強調(diào)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但是在一些地方政府落實中往往遭遇選擇性公開、模糊式公開,最后是“公而不開”,導致貪腐屢禁不止,內(nèi)部操作大行其道。當政府購買服務僅在體制內(nèi)部操作和少數(shù)人眼皮子底下進行的時候,“雁過拔毛”和違規(guī)操作也就不難想象了。
所以,要想避免政府購買服務成為腐敗新災區(qū),就必須賦予陽光充分照射進去的權力,而這個陽光就是遍及天下的公眾監(jiān)督;是要讓人能夠看得見、摸得著、弄得清的公開透明;是要人知道錢花向何方,去向何處,用了多少的詳盡細致。
同時,無論是從公共服務的直接受益者角度上講,還是從納稅人的角度看,公眾也都有對政府財政支出進行監(jiān)督的權力,那么也理當充分賦予其監(jiān)督的手段和能力。當所有目光都集中看進去的時候,政府花錢也就會越來越謹慎,貪腐之手也就莫敢再伸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