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家事法庭”充滿法治溫情
伊一芳
//agustinmoreno.com2016-04-07來源: 中工網(wǎng)—《安徽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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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廣西試點法院家事法庭多采用會議桌(圓桌)開庭,會客廳調(diào)解,用會議桌、沙發(fā)代替?zhèn)鹘y(tǒng)的審判臺,用“丈夫”“妻子”等臺簽取代“原告”“被告”臺簽,并配有電腦、電視、書柜等設備和用品,將法庭的嚴肅性和家庭的溫馨氛圍有機結合,緩解當事人緊張和對立情緒。

  設立“家事法庭”,在全國不少法院均有實踐。據(jù)了解,江蘇、福建、廈門、武漢等省市的部分基層法院已經(jīng)在嘗試建立家事法庭,并取得了很好的經(jīng)驗。但從目前的情況看,由于家庭矛盾的特殊性,設立專門的家事法庭雖然可以更有針對性地處理有關家事糾紛的案件,同時也存在著一定的問題。因為家庭本應是一個情感融洽、和諧的場所,家庭中適用的話語體系本來和法治的話語系統(tǒng)是不相融合的,如果生硬地套用其他案件審理模式,勢必會進一步傷害到家庭情感的彌合,這既不符合法律的初衷,更無助于從根本上解決矛盾。

  相比之下,在廣西試點的法院家事法庭中,沒有了“原告”“被告”,有的只是家庭的氛圍、家庭的溫情,這樣的“家事法庭”既可達到調(diào)處矛盾的目的,又充滿了法治溫情——法官們可以以法為針、以情為線,通過專門審理和耐心調(diào)解,以“家人”的情懷引導雙方當事人就彼此的不滿與心結進行溝通,對雙方的矛盾進行耐心勸說和調(diào)解,盡量讓每位當事人的心結都可以在這里得到較好的化解進而使婚姻更和諧,家庭更幸福,社會更穩(wěn)定。

  法律本不應是冷冰冰的,而應是充滿人性化的,解決家庭糾紛,則很需要人性化的法律。從這個意義上說,充滿溫情的“家事法庭”值得推廣。希望各級法院都能以“家”為基軸,準確把握家事審判規(guī)律,轉變審判理念,改革審判方式,在“家事法庭”實踐中多一些家的情懷,修復家庭創(chuàng)傷,促進家庭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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