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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關先生向本報反映,他買的號稱50米防水的美度手表,才戴了不到一個月表盤內就已經起了兩次霧。關先生先后找商家討個說法,商家回復說,這個50米的防水只是防冷水、不防熱水,手表中的水蒸氣是關先生使用不當造成的。(詳見《齊魯晚報》16日C06版)
商家的說法儼然是逃避責任,大玩文字游戲,F實生活中,類似蒙騙消費者的行為屢見不鮮,不少市民因此中招。而讓筆者關注的是,像關先生一樣,不少人為何選在“3·15”前后進行維權。
每年“3·15”前后,維權事件都會出現井噴,不少市民也習慣在維權日期間購買商品,或是進行維權與投訴,覺得有媒體關注、比較放心,商家不會;^。這是一種不正常的現象,是公民權利的倒置。此現象也凸顯出相關部門日常監(jiān)管無力,投訴渠道、維權平臺存在“中梗阻”,即上下熱中間冷、上下通中間阻、上下急中間怠,最終倒霉的還是消費者?梢,維權不能僅依靠“3·15”,應強化每天都是維權日的理念,既要重視線下的維權,也要重視線上違法行為的治理,兩手抓兩手都要硬,以營造良好的消費氛圍和市場秩序。
從另一方面說,近日正式實施的《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大大提高了維權的力度。然而,如何讓新消法成為鋼牙利齒,筑成消費者權益保護綠色網絡,需要監(jiān)管機制進一步完善,暢通監(jiān)管渠道,推進公益宣傳,提高市民維權意識和主動權意識,唯有這樣,才能形成良好的維權新常態(tài),才能逐漸扭轉“3·15”扎堆維權的現象。
愿365天每一天都是“3·15”,這不是神話,而是民生的新關切與社會的新期待。希望相關部門能夠多措并舉,切實打通監(jiān)管的“中梗阻”,提高監(jiān)管能力與執(zhí)行力度,讓監(jiān)管真正硬起來,依法維護消費者的基本權益,凈化整個消費環(huán)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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