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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長江日報》報道,武漢從7月1日起放寬低收入者公積金提取,月收入低于1900元可直接提取。
現行住房公積金制度存在諸多弊端,其中弊端之一是,部分職工買不起房又提取不了公積金,公積金主要為較高收入者買房服務,這就造成了“劫貧濟富”。而且在公積金“沉睡”的同時,這部分中低收入職工卻面臨一定的經濟壓力。無奈之下,許多中低收入者只有額外支付高昂的中介費用,找人托關系取出本屬于自己的血汗錢。這不僅造成了對中低收入者的二次剝削,也滋生了大量腐敗交易。
此前,不少城市已放寬了公積金提取條件,允許公積金用來看病以及支付房租、物業(yè)費等費用。而武漢這次放寬公積金提取條件的看點,是國內第一座從收入角度放寬提取條件的城市,即目前職工收入低于1900元的,可直接提取。這樣的安排雖然不符合現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guī)定,卻更符合現實需要。
毫無疑問,收入水平決定了一個家庭的生活水平甚至生活尊嚴。中低收入者在如今物價持續(xù)上漲的情況下,多少會面臨一定經濟壓力。一方面錢不夠花,另一方面屬于自己的錢不讓花,這顯然不合理。
放寬公積金提取,在一定程度上修正了公積金制度的公平性,F實情況是,由于公積金提取普遍限制過死,造成中低收入者大量存儲的沉淀資金,在自己買不起房的情況下,最后變成支持較高收入者貸款買房。這樣的公積金制度顯然不公平,而放寬提取條件,低收入者不買房也能從公積金受益,只是受益方式不同而已。
顯然,包括武漢在內的很多城市,放寬公積金提取條件與現行制度存在明顯的沖突。按照現行制度規(guī)定,繳存職工必須買房才能貸款或者提取公積金。這種沖突不僅讓制度本身很尷尬,而且還造成各地公積金提取的做法不一甚至亂象百出。所以,《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亟待修訂。
公積金修法,輿論為此呼吁多年,國家公積金制度2002年修訂之后,至今未見“動大手術”。而制度與現實“打架”的尷尬仍在繼續(xù),這使得武漢等地私自放寬提取條件變成新聞。希望有關方面根據現實情況,重新權衡公積金制度,做出更加合理的制度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