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昌蓮:莫讓停車損民生
//agustinmoreno.com2014-06-04來源: 中工網(wǎng)—《安徽工人日報》分享到: | 更多 |
南京出臺停車費調整新政,新街口等核心區(qū)干道最高20元/小時,停滿24小時就要244元,讓很多車主直喊“太貴”。交管部門明確表示,將會增加清障力量,發(fā)現(xiàn)違停將一律清拖。
據(jù)環(huán)保部門數(shù)據(jù)顯示,城市空氣污染約79%來自汽車尾氣的排放。由城市交通帶來的一系列問題,嚴重困擾了城市的發(fā)展,也給市民的工作和生活帶來諸多不便。因此,無論是治堵還是治污,都需要控制和減少機動車保有量,而通過提高停車費的方式進行調節(jié),也是措施之一。但漲價標準應適度,如果出現(xiàn)“史上最貴”停車費,就不是“調節(jié)”,而是“打劫”。
再者,在對停車位的管理上,政府及有關部門首先應該告知市民,是根據(jù)什么原則確定哪些地段收費,哪些地段不收費。在收費問題上,政府和市民應有共識,那就是為了公共利益而收費,不能為了斂財而收費。只有政府有例可循、有法可依,市民才能對收費地段是否合理、收費價格與時間等有個判斷的依據(jù)。同時,要讓市民知道停車費都用到了哪里,只有透明,才會贏得市民和車主的支持。再者,收取的停車費,一定要返到老百姓的公共交通上。
特別是,莫拿停車費與違停罰款去夾擊民生。城市擁堵、污染成疾,一方面與城市機動車數(shù)量高速膨脹有關,一方面城市對公共交通的長期“欠賬”,使人們不得不“高效率”地使用私家車,從而使擁堵和污染矛盾更加惡化。因此,城市在交通治堵和環(huán)境治污上,不能總是靠漲停車費、加重違停處罰等手段,在給私人用車設限時“強硬”,而在公車改革和發(fā)展公共交通上“疲軟”。
編輯:曹茂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