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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負責任的苦,才有盡責任的樂
王志國
//agustinmoreno.com2018-01-02來源: 解放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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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因有風險而卸責,不以事難而怠責,這樣就會“處處盡責任,便處處快樂;時時盡責任,便時時快樂”

  近代思想家梁啟超曾提到,人世間最苦的事“莫苦于身上背著一種未了的責任”,有了責任,“便是現在的自己和將來的自己立了一種契約”“那良心便時時刻刻監(jiān)督在后頭”。而最樂的事是“自然責任完了”,如釋重負。對于這個觀點,他最終概括為:“人生須知道有負責任的苦處,才能知道有盡責任的樂處。這種苦樂循環(huán),便是這有活力的人間一種趣味!

  苦與樂,本是不同的情感體驗,兩者涇渭分明、表現各異,然而在一定條件下,卻往往能相互交融、相互轉化。對苦與樂認識層次的不同,帶給人的內動力和成就感自然也不同。梁啟超所強調的關于責任的苦樂,已遠非自然情感意義上的苦樂,而是對自我的約束、與自我的較勁,是品格的積淀與精神的富足。他所說的樂不是苦的積累,而是對苦的總結和升華;所說的苦也不是單就為了吃苦而吃苦,而是為了使命、為了奮斗目標的實現,不怕吃苦,甚至甘愿吃苦。這其中的樂,“常常不是要等到艱苦之后,而是即在艱苦之中”,是一種積極向上的苦中作樂、苦中得樂、苦中享樂。

  從實踐來看,責任是一紙規(guī)則和條文,負責卻顯一股精神和品質。一字之差,意蘊與要求卻完全不同。負責不是一句口號,也并非拍拍胸脯那么簡單,而是既要知責明責,更要勇于直面和承受責任背后所蘊含的苦。這對于共產黨人來說,意義更為特殊,要求也更高!帮L可以把蠟燭吹滅,也可以把篝火吹旺”。對于共產黨員來說,始終牢記第一身份,堅持為黨和人民去吃苦,自覺為履行好第一職責去吃苦,就能跳出一時困難和利益的羈絆,在心中燃起黨員本色的“篝火”,這種大局觀、事業(yè)觀和利益觀,便是共產黨人履職盡責中“樂”的本源。有了這種博大境界、高尚品質,就能既不懼接受身體上的辛勤與勞苦,又能經受精神上的磨練與考驗;不僅能做好一時一事一任,更能貫穿于實踐全部、事業(yè)全程。

  古人說:“天下事,在局外吶喊議論,總是無益,必須躬自入局、挺膺負責,乃有成事之可冀。”回顧我黨我軍歷史,許多革命先輩總是勇于擔當負責,原因就在于他們追求盡責中飽含的那份快樂。彭德懷“度過明天難關口,念二午時紅旗新”,劉伯承“遍體彈痕余只眼,壽君高唱凱歌旋”,陳毅“取義成仁今日事,人間遍種自由花”,譚政“喜愛旌旗紅似火,星星之火要燎原”……他們如此慷慨無畏,不懼苦累,并將盡責外化為一種樂觀主義情懷,一種不怕犧牲的血性,一種敢打必勝的信念。這也是當前共產黨員需要賡續(xù)傳承的血脈基因,需要汲取的榜樣力量。

  負責盡責關鍵在于擔當。習主席反復強調,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要求黨員干部“勇于挑最重的擔子,敢于啃最硬的骨頭,善于接最燙的山芋”。對于共產黨人來說,有多大擔當就能干多大事業(yè),盡多大責任才會有多大成就。自覺把責任扛在肩上,遇到矛盾和問題,敢于挺身而出、迎難而上,始終無私無畏、殫精竭慮,不因有風險而卸責,不以事難而怠責,這樣就會“處處盡責任,便處處快樂;時時盡責任,便時時快樂”,干出一番無愧于黨、無愧于人民的事業(yè),真正擔當起黨和人民賦予的新時代使命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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