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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由江蘇泰州市海陵區(qū)法院公開審理的勞動爭議案件,通過同步的網(wǎng)絡視頻直播和庭審現(xiàn)場觀摩兩種形式,吸引了該市幾百名工會干部的目光。這是該區(qū)總工會推出“以案說法”網(wǎng)絡視頻,通過組織工會干部網(wǎng)上觀摩討論,提高工會干部預防和化解勞動爭議的能力和水平。(見5月23日《工人日報》)
這樣培訓工會干部依法處理勞動糾紛的做法很好。平心而論,自打《工會法》規(guī)定了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是工會的基本職責后,要知道什么是職工的合法權益,怎樣最大限度地保護職工權益,對工會干部就顯得格外重要。
工會相當重視對勞動法律知識的普及宣傳,曾有個時期,省轄市總工會紛紛建立工會的職工法律服務組織,由于政府對法律服務機構管理的政策原因,工會建立的職工法律服務組織才具雛形,又紛紛胎死腹中。再之后,創(chuàng)建和諧社會的要求,需要工會進一步加大依法維權、援助勞動者維權的工作力度,工會又提出為職工法律服務的新設想,以購買法律服務的方式,聘請律師為職工提供法律維權服務。但在很多地方,工會購買法律服務首先遭遇到資金缺乏的瓶頸。據(jù)筆者所知,有個省轄市總工會,與市司法局聯(lián)手,規(guī)定從業(yè)律師一年要接手的法律援助案件中,應有為職工服務的勞動爭議案件,市總給援助職工打官司的律師,每件案子補助100元至200元,但律師仍感到接手職工的勞動爭議案得不償失,而市總工會的購買法律服務預算,一年未到頭就已告罄。
工會是個巨大的網(wǎng)絡,按“哪里有職工哪里就要建立工會”的要求,最終實現(xiàn)了工會干部遍天下,哪怕只有百分之一的工會干部有相當水平的勞動法律知識,能為維權職工提供法律服務,職工依法維權的局面就會大大改觀。筆者見過有個省轄市,三方組成的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市總工會的作用舉足輕重,原因就在于市總法律部的兩三個人,都是仲裁委的仲裁員,仲裁委開庭審理勞動爭議案,一多半由工會派出的人員做仲裁庭首席仲裁員。由于工會派出的仲裁員水平高,勞動法律條款吃得透,仲裁的效果好,使得工會在引導職工依法維權時影響很大。但后來,市總兩個從事法律工作的干部,一個退休,一個提升不再管法律工作,結果工會也淡出了勞動爭議案件的具體審理,工會在仲裁委的影響也小了。
工會干部掌握勞動法律知識很重要,僅粗讀幾部勞動法典而無實踐,僅印制宣傳維權的小冊子,是難以有效為職工依法維權的。因為任何法律條款,都會有相關的解釋,只有具備深厚的勞動法律知識功底,才能更好地為職工服務。5月23日《河南工人日報》一篇題為《歷經(jīng)5年討要養(yǎng)老待遇終有果》的文章很有意義。一個受雇用人單位卻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臨時工”,工作了18年被辭退,要求用人單位補繳他的職工養(yǎng)老保險費,因他的情況不能補辦社保,他的請求既得不到勞動仲裁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工會的法律工作者給老人指出維權的明路,以最高法(2001)第12號文件第一條規(guī)定“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xù),且社會保險經(jīng)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fā)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以受理”為依據(jù),讓他以享受保險待遇的請求向法院起訴。結果老人的訴訟法院受理了,其請求得到支持。
多些法律知識,多些維護職工權益的實踐,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