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龔先生
最近,一些公交車司機挺憋屈,一會兒被女乘客扇了巴掌,一會兒被醉酒男子毆打,一會兒被開水燙了,一會兒又被搶了方向盤——重慶公交車墜江事件才過去多久,這屆乘客一個比一個彪悍!

最終,有個地方會收留他們——
這些彪悍的大姐大媽、大哥大爺,殊途同歸,除了精神確實不正常的,無一例外地都因觸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換來了3~10年不等的牢獄生活。至少未來幾年里,他們再也不用擔心公交坐過站、司機不順眼了。
01
先來認識一下最近很忙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法律條款難免生澀,龔先生舉幾個例子——
2017年12月1日,四川成都一貨車司機因這個罪名獲刑10年,原因是其深夜將車停在了高速公路行車道上,未采取任何警示措施,導致后車追尾,多人死傷;
2018年11月28日,上海虹口區(qū)法院對4名被告人以這個罪名作出判決,原因是他們把6000多箱煙花爆竹瞞報為普通貨物,運輸、堆放及報關(guān);
2019年4月10日,遼寧葫蘆島市一女子因這個罪名獲刑3年,原因是其與丈夫吵架后情緒過激,用菜刀割破了天然氣管線,丈夫無奈報警……
還有諸多因醉駕釀成交通事故和人命的司機,同樣被以這個罪名論處。
龔先生友情提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行為犯,不是結(jié)果犯。不管這個危險方法是否真的危害到了公共安全,只要實施了,很大程度上就會構(gòu)成犯罪,只不過,判處的刑罰輕重、刑期長短不同而已。

02
與公交司機打嘴仗或者動起手來,不稀奇,以往,吃瓜群眾勸一勸、熱心大媽攔一攔,也就過去了。就算有人報了警,也不會追究刑事責任,最多就是警告教育、行政處罰。
轉(zhuǎn)變來自于血的代價。
前些年,因醉駕撞傷撞死人都是以“交通肇事罪”論處,最高刑期也就是“7年以上有期徒刑”,賠償多點兒有的還能混個緩刑。后來。發(fā)生了多起震驚全國的撞死多人的醉駕事故,激起了諸多民憤,于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接了“交通肇事罪”的班,可判處的最高刑期達到了死刑。
而攻擊司機、搶奪方向盤按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的司法解釋同樣是因為有人付出了生命的代價——重慶22路公交車上那10幾名無辜而死的乘客推動了立法的回應。
可即便是有了這樣慘痛的前車之鑒,依然有不少乘客對司機、對方向盤躍躍欲試——沖動是魔鬼,問題是,這個“鍋”能由沖動來“背”嗎?
03
前段時間,火車也挺忙。先是有人拿出了“攔驚馬”的“勇猛”,就是不讓火車關(guān)門,因為她老公和孩子還沒上來;后來又走了一波“霸座”,“霸座男”“霸座女”“霸鋪叔”,不同的年齡,同樣的無賴。那種理直氣壯、霸氣側(cè)漏,讓龔先生幾乎相信那座位就是“他們”的無疑了。

后來,法律也有了回應,有地方法規(guī)明確,“旅客應當按照車票載明的座位乘車,不得強占他人座位”;民法典合同編草案二審時規(guī)定:旅客應當按照有效客票記載的時間、班次和座位號乘運;承運人應當按照有效客票記載的時間、班次和條件運輸旅客。
就在昨天,北京市交通委公布了《關(guān)于對軌道交通不文明乘車行為記錄個人信用不良信息的實施意見》,其中規(guī)定大聲外放視頻或音樂、在列車車廂內(nèi)一人占用多個座位等不文明乘車行為,將被納入個人信用不良記錄。
不知各位小主有沒有發(fā)現(xiàn),近年來,每當一些社會問題集中爆發(fā)、曝光,就會有人呼吁“要納入法律懲治”“要讓其付出法律代價”。
依法治國千真萬確,但不得不說,法律真夠“累”的,要管的事情越來越多。
法律能窮盡所有社會現(xiàn)象嗎?人的想象力、創(chuàng)造力、行為能力那么豐富,甩法律幾條街再正常不過,法律總有滯后性。
何況,法律只是一條底線,不違法真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事情。法律的“籃子”里各種“菜”越多,越說明我們在很多問題上已經(jīng)退無可退、“黔驢技窮”了,循循善誘、諄諄教導都沒用了,最后只能靠法律了。
04
龔先生擔心,有的人為人做事總是游走在底線邊緣,甚至把底線當成了“上線”——認為只要沒犯罪,只要警察沒找上門來,我就贏了。
可常在底線上徘徊,稍微不注意,就滑到底線以下了。
在北京某交通執(zhí)法站,龔先生曾見證這樣一幕:一個小伙兒帶著兩個同事,拿著他們的駕照來給自己“消分”,你猜怎的——扣分太多,同事不夠用了!小伙兒還挺得意,說年終獎都得用來交罰款了。

他算的是錢,而龔先生在想,這每一分都對應著一次違章違法,可能是超速、可能是闖紅燈,這不是玩命嗎?這樣的人能永遠不出事兒嗎?稍微有個剮蹭、沖撞,違章違法就可能成了犯罪。
05
人生只活3萬天,每個人都可以自由選擇在哪條“線”上生活。
不去犯罪只是一條做人的底線,底線之上,還有一條更高、更文明、更謙和、更與人為善的線。
這條高線上,人們可以約束自己的內(nèi)心和行為,不會動輒撒潑打賴,動輒分不清私域和公共空間,動輒“順我者昌,逆我者亡”。
不能為所欲為的人生可能挺累。但如果大家都想“修理”別人,不懂“修理”自己,那世界還得了嗎?
龔先生想勸勸一些人,離法律那條底線“遠”一點,日子才會過得踏實,我們的法律也不至于那么忙、那么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