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1215年6月15日,英國國王約翰在英國泰晤士河的蘭尼米德草地被迫簽署了《大憲章》這份憲法性文件。這份書寫在羊皮紙卷上的文件在歷史上第一次通過法律限制了封建君主的權力,確立了“王權有限、法律至上”的原則。 (資料圖片)
與同時期的封建法律文件相比,《大憲章》的意義在于,它不僅是一份政治協(xié)議,還帶有明顯的強制性,而且借用成文法的程序和形式,強化了它的契約性特征,起到了限制王權的作用。
英國的大憲章對世界的影響僅次于它的語言與文字,它為1628年的《大抗議書》、1679年《權利保護法》、1689年的《權利法案》提供了重要的歷史基礎,還在較大程度上影響過美國《獨立宣言》的執(zhí)筆者。
一
800年前的6月15日,在英泰晤士河畔的蘭尼米德草地,英國國王約翰被迫與25名男爵簽署《大憲章》,這是在黑暗的中世紀人們試圖用法律的形式限制王權的第一次嘗試;這一法律文書對英國后來政治生活乃至人類社會產生了巨大的影響。
經常有讀者這樣發(fā)問:一種比較好的制度是設計出來的,還是生成出來的?愚意以為,不必將兩者截然分開。不同的國家無疑有著不同的習俗與文化的生成經歷,有著不同的政治博弈與制度變遷。任何成功的政治家之于制度的設計,既不是心血來潮,憑空想象,亦非僅僅為現(xiàn)實所左右,只顧眼前的利益,亦步亦趨,疲于應付。如何步入長治久安之道,才是他們始終關注的目標。自近代以后,這個長治久安之道不是別的,就是民主與法治的結合,二者缺一不可。如果只講民主,不講法治,就會亂套;如果只講法治,不講民主,就容易流于李悝、韓非子似的法家之治,那是治民,而不是民治。
1215年6月15日,在鎮(zhèn)壓貴族反叛中失利的英國國王約翰被迫與25名男爵簽署《大憲章》(Magna Carta),全文共63條,規(guī)定:國王征稅必須得到“全國人民的一致同意”,意即需要獲得貴族會議通過,貴族與教會的權力不受國王的侵犯;全體自由民享有自由權。其中第39條格外引人注目,曰:若不經“合法裁決和本國法律的審判,不得將任何人逮捕監(jiān)禁、不得剝奪其財產、不得宣布其不受法律保護、不得處死、不得施加任何折磨,也不得命我等群起而攻之和肆意討伐”,意即國王無權隨意決定臣民的權利,而且對于侵權訴訟,國王必須依照“正當法律程序而非強力做出裁決”!洞髴椪隆愤規(guī)定,如果國王違背自己的諾言,貴族們有權拿起武器來反對國王的統(tǒng)治。
有關資料表明,那些向英王造反之后再與國王簽訂契約的25位男爵們除了他們起草的《大憲章》之外,當時還帶了一份稿子,是諾曼底王朝的第三代國王亨利一世于1100年頒發(fā)的《自由憲章》(Charter of Liberties),共14條,《大憲章》里的63條其實就源于此,《大憲章》的新意不多,男爵們不過是把《自由憲章》的主要內容再次重申而已。
有人統(tǒng)計,從約翰簽字,到1297年愛德華一世時,這份特殊的文件被重申32次,不過,莎士比亞的戲劇《約翰王》沒有提到這個重要文獻,不知何故,直到17世紀,在柯克大法官的引領下,《大憲章》重新成為重要的政治文件,其重點已不再是貴族與國王之間的權力斗爭,而是司法權與王權的斗爭,唯其如此,《大憲章》才以新的面貌,賦予近代憲法的意義。
英國的《大憲章》之所以能如此生猛地問世,還與盎格魯-諾曼王國的形成息息相關,也離不開此后一個半世紀英國王權與貴族之間時而合作時而斗爭的復雜歷史。
二
1066年,英格蘭國王懺悔者愛德華病逝,雖然他曾承諾海峽對岸與自己有微弱血緣關系的諾曼底公爵威廉繼承王位,但賢人會議推舉戈德溫家族的哈羅德繼位。強悍的威廉公爵在羅馬教皇的支持下,渡海入侵英格蘭,激戰(zhàn)黑斯廷斯,哈羅德全軍覆沒,威廉直取倫敦,清除艾德溫、莫卡伯、赫里沃德等貴族的反擊,賢人會議不得不把他擁戴為王,即威廉一世,史稱“征服者威廉”,是他開啟了地跨海峽的盎格魯-諾曼王國的時代。同年,為了爭取教會與貴族的支持,威廉簽署“王冠憲章”,承諾通過制定正義的法律,禁止掠奪與不公正的審判,“用正義統(tǒng)治人民、把國王的一切供給人民”,十字軍東征期間,由耶路撒冷市政委員會起草《耶路撒冷審判書》,規(guī)定各國國王都要服從耶路撒冷市政委員會的決議,使參加十字軍東征的英國貴族多了一個與王權的專制做斗爭的法律武器。1100年,亨利一世頒布《自由憲章》,不僅保證教會的自由與貴族的繼承權,并限制國王對貴族家庭的婦女婚姻權力的控制,還有國王不得隨意征稅等。
1075年,威廉還在英格蘭民眾的支持下,一舉鎮(zhèn)壓撒克遜首領沃索夫在英格蘭中部與威爾士邊界發(fā)動的反叛,平定英格蘭全境。1086年,威廉一世派員普查《土地調查清冊》,了解封臣的收入與社會結構,英國人民稱“末日審判書”,同年8月1日,威廉一世在索爾茲伯里召開效忠宣誓會,要求英國所有領主行臣服禮,保證永遠效忠,史稱“索爾茲伯里誓約”,威廉一世與坎特伯雷大主教的關系比較和諧。
威廉一世推行中央集權,辦法很多。他取消前朝多數伯爵領地,新封十幾個伯爵,無封地,不得干預地方政務,郡長后來全部由諾曼男爵擔任,不世襲,隨時被國王撤換。為了稅收與監(jiān)督地方,還委派各類專員巡查各地。只保留英格蘭兩家貴族的城堡,諾曼貴族的城堡遍布各地,到1100年,有500個城堡分布英格蘭要沖,對諾曼貴族的城堡同樣監(jiān)視,宣布所有城堡歸國王所有,貴族只是名義上的“管理人”。用苛刻的法律保護征服者,參照盎格魯-撒克遜的法律,寫出成文法,作為各級法庭辦案的依據,針對英吉利人的敵意與征服者人數過少,保護諾曼人。根據諾曼底制度,實行分封制,貴族仿效。
威廉一世的長子羅伯特無力統(tǒng)治整個王國,1078年還卷入一系列陰謀,在一次戰(zhàn)斗中,還親手刺傷父王,威廉就把諾曼底公爵封號、封地給他,把王冠與英格蘭給次子威廉魯夫斯,即威廉二世,把王國的最高統(tǒng)治權一分為二,貴族面臨對兩個主子效忠的問題,有些為難,威廉二世是同性戀者,終生未娶,但很有手腕,先對叛亂的貴族進行分化瓦解,對于能懸崖勒馬的貴族不但不加追究,還答應給他們盡可能多的錢或者土地,對于土著的盎格魯-撒克遜人則答應給他們更加公正的司法,對于堅持要一條道走到黑的那些貴族,則堅決鎮(zhèn)壓。
威廉二世大敗羅伯特不久就死了,威廉一世的另一兒子亨利繼位,史稱亨利一世,鑒于大貴族經常叛亂,提拔出身平平的新人,在地方政府行使行政與司法特權,遏制舊貴族,從1102年開始,統(tǒng)治30多年,相對和平,撒克遜人不再把他看成異族統(tǒng)治,跨海而治空前好轉。
三
亨利的王儲落水,他想傳位給公主瑪蒂爾達,數贍栠_很傲慢,亨利還把她嫁給安茹伯爵,英國貴族們更不服,瑪蒂爾達與斯蒂芬的爭斗與內戰(zhàn),使王朝綱紀蕩然無存,民不聊生,王權與世俗貴族的合作破裂,多數貴族恢復法律裁判權,擁兵自重,斯蒂芬在位十年,勉強支撐。
瑪蒂爾達之子亨利二世繼位后,接領安茹帝國,歐洲大陸的領地不亞于法蘭西國王。他革故鼎新,強化集權,遏制貴族,收回大貴族占領的王室領地,恢復中小貴族領地,取消由威廉一世創(chuàng)建的封建騎士軍隊,雇傭軍制度,1181年頒布《軍事敕令》要求各類臣民均要準備武器,以備國王征召。多國之主,應接不暇。坎特伯雷大主教敢向國王發(fā)難,與亨利二世王權的斗爭達到高峰。
亨利二世的兒子理查德一世不安分,好戰(zhàn),為爭奪王位繼承權,發(fā)動叛亂,反對父王,與法王菲利普聯(lián)合大敗父王,1189-1199年在位,十字軍東征,史稱“獅王”;立大弟之子、布列塔尼王子約瑟為繼承人,但幼弟愛爾蘭公爵約翰背棄諾言,捷足先登,攻打英格蘭,捕約瑟,1199年取得王位。
約瑟為奪取王位,討伐約翰叔叔,興兵入侵諾曼底,被約翰大敗,約翰將親侄約瑟閹割,激怒法王,宣布沒收約翰在法國的領地,發(fā)動戰(zhàn)爭,結果約翰慘敗,接連失去諾曼底、安茹、曼恩、波瓦圖等領地。對法戰(zhàn)爭接連敗北,還干涉選舉坎特伯雷大主教,被羅馬教皇英諾森三世宣布開除教籍,威信掃地。常年的征戰(zhàn),使貴族與民眾深受其害。約翰推行專制,違背亨利憲章,引起教會與貴族群起反對,起兵討伐約翰,使約翰無法招架,為了保住王位,只好咬牙切齒地在《大憲章》上簽字。如果不是約翰當時的狼狽境遇,他肯定不會在條件苛刻的《大憲章》簽字。他還是想找機會廢除它,不料在次年的內戰(zhàn)中病故。
在歷史學科里,還常常出現(xiàn)這樣的現(xiàn)象:對某些問題的研究投入越多,彼此的認識分歧越大,對中國清朝末年的預備立憲與辛亥革命的認識是如此,對800年前的英國《大憲章》也是如此。
四
《大憲章》的實質是什么,如同怎樣看待約翰的作為一樣,中外學界還有爭議,而且如隔參商。有人認為它表現(xiàn)的是封建貴族的意志,反映的是貴族的利益和要求(錢乘旦、陳曉律);有人則認為,是一個劃時代的人權宣言,它在人類歷史上首次確立了人權的基本原則,提出了保護個人的尊嚴、反對國王濫權的基本精神,人權不僅包括積極的權利,還包括消極的權利,影響及于后世!洞髴椪隆返恼Q生,宣告了人權時代的到來,標志著人類人權實踐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篇幅雖小,卻是西方憲法主義的源頭,成為后世立憲政府的重要文本(李世安,閻照祥)。我的認識傾向于后者。與同時期的封建法律文件相比,《大憲章》的意義在于,它不僅是一份政治協(xié)議,還帶有明顯的強制性,而且借用成文法的程序和形式,強化了它的契約性特征,起到了限制王權的作用。
英國的《大憲章》自1215年6月15日簽訂至今,已整整800年,今天的英國早已不是咬牙切齒的英王約翰所面臨貴族與王權的對峙狀態(tài),當年的敵對國法蘭西后來也成為《大憲章》的受益者,不列顛的移民到了美國之后,尤其是如此。個中前景,既不是劣勢的英王約翰當年所能預料的,也不是強勢的25名男爵所能想象的。有些歷史事件就是這樣,它的作用在當時未必就很明顯,但隨著時間的推移,總會有人想起它的存在,甚至以它為依據,規(guī)范后人的行為,構建未來的藍圖,影響歷史的流向。
英國的《大憲章》對世界的影響僅次于它的語言與文字,它為1628年的《大抗議書》、1679年《權利保護法》、1689年的《權利法案》提供了重要的歷史基礎,還在較大程度上影響過美國《獨立宣言》的執(zhí)筆者。另外,《大憲章》涉及商業(yè)、商人及商人社會中的條款較多,實際上是對當時商業(yè)社會的認同,而且《大憲章》對商業(yè)社會的法律框定也比較具體,對英國后來商業(yè)社會的發(fā)展及英國社會的整體走向產生了較大的影響,西歐“納稅人”意識的普及也與它密切相關,彌足珍視。
相比之下,在中國的歷史上,雖然春秋戰(zhàn)國時期的王權還沒有那么神圣,“善則賞之,過則匡之,患則救之,失則革之”,然自秦始皇兼并六國、一統(tǒng)天下之后,君權至高無上,“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誰想指望中國的貴族與君主簽訂英國《大憲章》這樣的契約,無異于與虎謀皮,自己找死。
在英國近代殖民者的炮艦打開中國的大門之后,達爾文、斯賓塞、亞當斯密、穆勒等人的著作經嚴復之手,傳入中國,《大憲章》所催發(fā)的納稅人意識也通過梁啟超的筆觸,傳遞神州,受盡迫害的老革命家兼思想巨匠顧準在困守秦城時,堅持著述,其中斷定:“中國只有‘迎闖王,不納糧’,從來沒有過‘不出代議士不納稅’的口號!贝搜晕疵饨^對化。至少梁啟超當年不贊成反清志士們的暴力革命方案時,就明確提出過這個口號。他說:“吾國今日所最要者,在使一國中大多數人知立憲,希望立憲,且相率以要求立憲,若果能爾爾乎,則彼英人在昔常有‘權利請愿’之舉,有‘不出代議士不納租稅’之格言,真可謂唯一正當之手段,唯一正當之武器也;而俄人虛無黨故事,抑亦濟變之手段,最后之武器也!保ㄗ髡呦抵袊ù髮W博士生導師,同濟大學特聘教授)
孔子的理想與無奈 | 2009-03-16 |
孔子的理想與無奈 | 2009-03-16 |
孔子的理想與無奈 | 2009-03-16 |
孔子的理想與無奈 | 2009-03-16 |
孔子的理想與無奈 | 2009-03-16 |
孔子的理想與無奈 | 2009-03-16 |
標注共產黨人的精神坐標 | 2009-03-16 |
總結新時期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規(guī)律 | 2009-03-16 |
總結新時期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規(guī)律 | 2009-03-16 |
總結新時期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規(guī)律 | 2009-0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