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工視點:加班證據除了朋友圈點贊,還有哪些?
作者:賀少成 李逸萌 陳驍
員工小楊休息時間推廣公司產品,發(fā)朋友圈后領導為其點贊。后小楊被公司開除,其主張領導朋友圈點贊應視為加班,公司應支付加班費。公司反駁,員工加班應提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上級領導批準后方可加班,否則視為員工自愿加班,不做加班處理。最后法院判決,員工提交證據與微信截圖能一一對應,應認定為加班。
除了朋友圈點贊的截圖,微信通知加班、加班時工作郵件或電話往來記錄等,都可以作為加班的證據。一起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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