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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新華社12月7日報道,一個多月以來,已有青海、海南、內蒙古3個省區(qū)通報今年清退不合標低保對象超過26萬人。在不少違規(guī)低保案件中,被查處的多是負責管理低保的村干部、街道干部。
“肥水不流外人田”,冒領低保問題不時見諸報端。比如,有村干部全家吃低保,有負責低保工作的干部把低保戶的存折“據(jù)為己有”、隨意支取。
國家推行低保政策的意義無需贅言,當一些基層工作人員用種種手段在蠶食低保的名額和他們的“救命錢”時,政策被扭曲、制度利好被消解的后果可想而知。
而事實上,這種“兔子要吃窩邊草”的情況不僅出現(xiàn)在低保問題上。有沒有基層路政工作人員、交警是靠罰款養(yǎng)活自己?有沒有基層環(huán)保部門泰然自若地收著排污企業(yè)的“供奉”?恐怕說“有”,更合乎現(xiàn)實。
有人把這樣的現(xiàn)象歸納為“末梢腐敗”。的確,相對整個權力體系,小縣城、小鄉(xiāng)鎮(zhèn)某個職能部門的工作人員無疑是官場中最不引人注意的“末梢”,有人可能覺得他們再怎么折騰也不會對“中樞”產生多大影響。這樣的認識或許過于樂觀了,須知,這些“末梢”相對“中樞”是“末梢”,但相對他們周圍的群眾而言,實際上是處于最切近的位置。換句話說,老百姓一輩子也不一定能見到一個“大人物”,卻會時不時面對這些小官。“天高皇帝遠”,這些處于權力“末梢”的小官在地方上是可以呼風喚雨的“大人物”。近年來,被查處的“小官巨貪”不少,細沙一般的小權力被一些人挖空心思聚成了塔。
對百姓來說,“末梢”權力的所作所為某種程度上就是百姓對政府、對公權力、對官員群體的全部認識!澳阍鯓,你的官場便怎樣”,你的言行對公眾認知公權力、認知政府形象很重要——這一點,基層干部應該有明確認知。
進而言之,這些“末梢”權力所觸及的往往是民生問題。幾百元對一些人來說只是一頓便飯,對貧困戶來說卻可能是一年的肉錢;有人拿了污染企業(yè)的錢財偷著樂,而可能就有村民常年喝不上一口干凈水,得了“怪病”哭訴無門;有人“快刀斬亂麻”地把人家房子推倒了、“一臉正派”地今天罰5000元明天罰1萬元,回頭真可能把人逼上絕路……
對“末梢腐敗”打擊與治理是必要的。問題是,有些漏洞為何不能提前修補?有些小患為何要養(yǎng)成毒瘤才想起醫(yī)治?“末梢”權力在一些民生問題上玩出的“花樣文章”,完全可以通過更細致的監(jiān)督和檢查盡早查處。如果公眾舉報、反映問題的渠道更暢通,如果上級檢查時能到基層走訪、查看一番,如果信息公開等制度能推進得更快,如果對基層干部的權力制約能更多,“末梢”權力還能有這么多“戲”可唱嗎?
“末梢”權力一旦濫用,對百姓權益的侵害、對公共利益的侵害,著實不小。在我們致力于建設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的進程中,“末梢腐敗”應該引起足夠重視及認真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