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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天水師范學院的小杜想通過網(wǎng)上招考報名系統(tǒng)報考2015年度甘肅省公務員,可當她提交申請時網(wǎng)頁卻彈出消息:“該身份證號已存在,請認真核對”!拔乙詾樽约禾顚懹姓`,又填報了一遍,結(jié)果彈出的是同樣信息。”填報兩遍仍沒有通過后,小杜開始有些著急,打電話向甘肅公務員考錄辦等咨詢。結(jié)果讓她大吃一驚,自己的個人信息已經(jīng)被他人報了名。(相關(guān)新聞見今日本報A14版)
為何他人會冒充其他考生,集中報考某一個部門崗位呢?其實,原因就在于,通過這種方式,能夠增加崗位報名人數(shù),給報考該崗位的考生一種假象。那么,當其他有意向選擇該崗位的考生看到較多的報考人數(shù)后,就會望而卻步,錯誤地認為競爭異常激烈。由此,冒用他人信息報考的考生,則可以減少競爭對手,從而使自己面臨較小的競爭壓力。
毋庸置疑,這是不道德的,而且還有可能觸犯刑法,構(gòu)成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從這個方面來看,雖然公安機關(guān)還沒有偵破案件,但是從報考該崗位的所有考生中進行篩查,真相自然會水落石出。不過,在公務員考錄過程中,報名程序明顯存在漏洞,若不能從源頭上進行預防,恐怕類似的情形還將出現(xiàn)。
現(xiàn)實中,作為考生來說,能夠掌握他人信息的渠道實在太多。由此,假如心術(shù)不正,就有可能采取這種“頂包”方式,為自己參加考試減輕競爭力。當前,在公務員報名環(huán)節(jié),通常采用網(wǎng)上報名模式,只需要身份證信息,就可以完成一個虛假的報名。身份證號碼具有唯一性,被他人利用后,其他報考信息可以作假,而公務員報考系統(tǒng)只能識別身份證號碼,其他信息則無法甄別真?zhèn)。如此之下,“被報考”后,囿于報考系統(tǒng)的識別能力“呆板”,“被報考”的考生權(quán)益必然會受到侵害。
應該說,對于類似的事件,相關(guān)部門的介入,必然會讓盜用信息行為受到懲罰。但是,該事件背后,卻留給了我們很多反思,尤其是,當前的公務員報考系統(tǒng),在技術(shù)識別方面存在短板和劣勢,無疑為“頂包”行為提供了便利;诖,作為公務員招考部門來說,就應該在技術(shù)上進行完善和升級,拓寬考生信息審核渠道。同時,招考部門應該強化與考生的溝通交流,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確認考生的報考內(nèi)容,從而使虛報行為無處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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