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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個人的錢不安全,拿共產(chǎn)黨的錢沒人管”,汪建新的歪理著實讓人“惡心”,無恥而囂張。這位江蘇灌南縣原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利用職務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濫用職權致使當?shù)刎斦Y金流失。
我們“惡心”卻不驚訝,因為貪腐界從來不缺“奇葩”。比如廣西欽州市水利系統(tǒng)一名普通干部在落網(wǎng)后感嘆:“我沒有什么權,也沒有主動要錢,老板也拼命塞錢過來!北热鐝V西賀州市原副市長一邊身穿樸素舊衣,一邊受賄斂財千萬;一邊重抓廉政建設,一邊借干部升遷大收紅包。
人前一面、人后一面,這樣的官員還有臉嗎?因為要逃避法律的制裁,因為不讓人看見自己骯臟的面孔的和齷齪的企圖,幾乎所有的貪官都善于偽裝自己,玩起了“二皮臉”。
這也難怪,在反腐的高壓態(tài)勢下,在黨紀國法的震懾下,貪官不得不“小心”,手段也越來越“隱蔽”,他們每天都如同走鋼絲一般。然而,如此就能逍遙法外?紙永遠包不了火。
收個人的錢是收受私人賄賂,拿共產(chǎn)黨的錢是侵占公共財政,這都反映了官員貪腐的本質(zhì)。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刑法等法律法規(guī)都對侵占公共財政作了明確的量刑標準。身為領導干部,并非不明白這樣的道理,只是抱著僥幸心理,以“收個人的錢不安全,拿共產(chǎn)黨的錢沒人管”作為自己內(nèi)心的幌子,行貪贓枉法之實。
許多奇葩言論并非一時得來,許多貪官污吏并非一日煉成。江蘇某檢察機關分析認為,汪建新的個人成長是“帶病提拔”。早在他任北陳集鎮(zhèn)黨委書記時,就開始有安排他人用虛假招待費變通處理有關費用的情況,而這樣的違法違紀行為并未被及時查處,導致他的膽子越來越大,違法違紀行為愈演愈烈。
是什么造就了這樣的奇葩言論?究其貪腐的根源來說,一方面,監(jiān)督和監(jiān)管缺失、管理松懈、查處不力等制度漏洞,培養(yǎng)了貪官鉆“空子”的本領,讓權錢交易在黑暗中滋長;另一方面,上級的失察甚至“庇佑”,讓貪官有恃無恐,助長了他們的囂張氣焰。一旦嘗到了“甜頭”,貪念往往會讓他們變本加厲;一旦有再一再二,便會有再三再四。而一旦罪行暴露,他們便找出各種稀奇古怪的借口來為自己開脫,各種“奇葩”貪腐言論便由此產(chǎn)生了。
“奇葩”貪腐言論,實質(zhì)是落馬貪官心虛的表現(xiàn)。明知自己違法,卻找出各種可笑的理由或說辭為自己開脫,然而換來的只是貽笑大方。令人深思的是,落馬之后并未真正進行反省,沒有從根源上找到自己的問題所在,這些貪腐干部用“奇葩”言論充分說明了:制度不健全完善,思想根源不清除,反腐敗將永遠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