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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女性朋友有過這樣的經(jīng)歷:在家里,看到丈夫想要抽煙,可以隨意呵斥“滾出去抽,不要在家里放毒!”,將他“趕出家門”;在單位,看到領導抽煙,卻只能“忍氣吞聲”,一邊輕聲咳嗽著,一邊盼著領導“良心發(fā)現(xiàn)”,主動掐滅手中的煙。家里的煙民有法兒治,單位抽煙的領導誰來罰呢?
如今,一紙“控煙令”為廣大飽受煙熏之苦的人們帶來福音。國務院法制辦24日公布《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送審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根據(jù)該送審稿,所有室內(nèi)公共場所一律禁止吸煙,部分室外區(qū)域也全面禁止吸煙。
“治亂當用重典”,把禁止在公共場所抽煙問題上升到立法層面,無疑將推動這一社會頑疾的徹底治愈,是我國控煙工作的巨大進步。但如何能讓法規(guī)真正落地、得到貫徹執(zhí)行,卻值得相關部門仔細思量。
控煙的難點不在于監(jiān)督每個單位的普通員工。禁令之下,涉及績效考核、工資收入的規(guī)章制度總能把人治得服服帖帖,但誰來掐滅“金字塔頂那個人”手中點燃的香煙呢?
其實早在控煙條例出臺以前,有的單位就頒布了自己的禁煙令,但我們看到的場景往往是普通員工吸煙躲進了衛(wèi)生間、吸煙室,單位領導卻依然叼著煙在樓道里大搖大擺,無人敢問。這不是禁煙令本身的問題,在我國各行業(yè)各領域,每個單位都不缺自上而下的管理體系,而恰恰缺少自下而上的監(jiān)督機制。
控煙條例規(guī)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設置公開統(tǒng)一的舉報電話,方便單位或者個人對違反本條例的行為或者不依法履行職責的行為進行舉報和投訴。對于普通煙民來說,抽煙已經(jīng)成了生活習慣,在特定場合管住自己的嘴,更多地是考驗意志力和公民意識,再輔以條例中提到的監(jiān)督舉報措施,相信落實起來不會很難。而對于領導來說,這還涉及到能否“以身作則”、“率先垂范”的官德問題。民間有句俗語“問題出在前三排,根子就在主席臺”,公共場所吸煙屢禁不絕就是因為領導沒有起好模范帶頭作用,以致上行下效。領導若是控制不了自己的煙癮,他執(zhí)行控煙條例的動力也必然不足,跟屬下在樓道里私聊時,沒準也會勸別人點上一根,并美其名曰這是“特例特辦”。因此,控煙條例總則中規(guī)定,各單位“一把手”是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單位的控制吸煙工作。
規(guī)定的監(jiān)督執(zhí)行往往“對下”容易,“對上”難,掐滅領導手里的煙只能靠領導自己?鬃釉唬骸罢,正也。子帥以正,孰敢不正?”如果每個單位的領導都能從自己開始執(zhí)行控煙條例,公共場合“云霧繚繞”的場景將永不再現(xià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