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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全會的法治議題,正是黨心民意的激蕩,能最大程度培育法治信仰、凝聚社會共識
在新中國的法治進程中,這是一次注定會寫入歷史的會議。
剛剛閉幕的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可謂“法治里程碑”,以此為節(jié)點,思路更明確、理念更清晰,法治中國建設將進入一個新階段;可謂“執(zhí)政新革命”,依法治國如同治理領域一場廣泛而深刻的革命,必將帶來執(zhí)政方式的變化、執(zhí)政水平的提升;可謂“發(fā)展新起點”,法治將搭建起更牢固的框架、更規(guī)范的軌道,讓改革發(fā)展各個領域能夠蹄疾而步穩(wěn)地前行。
不同的人,從不同的角度,能在這樣一次會議中讀出不同的含義。但一個相同的感覺是,這次會議將推動法治成為現(xiàn)代中國的“國家信仰”,無論對于黨、對于國家、對于社會,還是對于每個公民,“法治”一詞會是一個更加基本、更加重要的時代語境。
“上下同欲者勝”。還記得習近平就任國家主席時,鄭重承諾“將忠實履行憲法賦予的職責”。中央領導的鏗鏘誓言,不僅是程序,更體現(xiàn)對于法治的尊重。而在民間,對于“法治春天”的期待,同樣熾烈!跋胍ㄖ蔚墓麑,就要給它陽光雨露”“期待法治進入與人民互動的2.0時代”“法治不僅是宏大的,也是具體的;它關乎國家治理,更關乎百姓福祉”……微博上的各種評論,滿是對法治進步的熱望。從這個角度看,四中全會的法治議題,正是黨心民意的激蕩,能最大程度培育法治信仰、凝聚社會共識。
黨的中央全會上第一次專題討論依法治國問題,這本身就體現(xiàn)了對法治的高度重視。《韓非子》有句名言,“國無常強,無常弱。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習近平總書記曾經(jīng)多次引用。所謂“奉”,可兩解:一是尊奉,一為遵守。作為有著8600多萬黨員的執(zhí)政黨,如果能夠帶頭尊法與遵法,無疑是一個讓“奉法者強”的良好示范。從十八大閉幕不到一個月就提出“黨自身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nèi)活動”,到全面深化改革關鍵階段強調(diào)“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zhí)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zhí)政”,以法治為準繩、以法治為抓手,黨的執(zhí)政基礎將更牢固,法治精神、法治理念也必然在全社會彰顯。
尊奉法律,需要執(zhí)政者、治理者發(fā)力,引導之、提倡之;遵守法律,則更需要全體公民給力,用法律來定分止爭,維護之、踐行之。網(wǎng)絡上,已經(jīng)有人以普通人“小明”為例,演繹“四中全會與你我有啥關系”。的確,從出生到成長,從成家到立業(yè),無不需要法治的護航。加強對財產(chǎn)權的保護,完善教育、醫(yī)療、食品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規(guī),提高環(huán)境污染的違法成本……四中全會催動“法治的春天”,有著溫暖人心的春意。有人說,法治于人就如同空氣,你可能不會時時刻刻意識到它的存在,可一旦缺少就立刻窒息。當越來越多人在法治的護佑下感受著暢快的呼吸,法治才能成為內(nèi)心時時恪守的律令。
也不用回避,中國的法治還有很多問題。從“暫行50多年”的高溫條例,到保護個人信息安全等方面尚無完善法律,立法進程需要緊跟時代步伐;念斌案、張氏叔侄案的平反,警示“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重要;而“撞傷不如撞死”的說法三人成虎、“信法不如信訪”的權利主張,也反映出公眾法治意識的欠缺。四中全會從立法、司法、執(zhí)法、守法等各方面開出了藥方,但最根本的,還是提升全社會對法治的信心與信任。正如全會《公報》所說,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內(nèi)心擁護和真誠信仰,這才是法治的力量所在、尊嚴所系。
1979年春天,彭真受命和他的立法“苦力班子”一起,在3個多月時間里制定出7部法律,推開了塵封已久的“法律之門”。35年過去了,今日中國,開啟的是通向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大門。在這扇門內(nèi),法治將如同基石筑牢發(fā)展的大廈,更會如同信仰支撐起文明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