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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權,存在放小不放大、放虛不放實、放責不放權、明放暗不放等現(xiàn)象
2013年初,簡政放權、轉變政府職能便被作為改革的馬前卒、當頭炮,政府改革力度之大,速度之快前所未有。
然而,在一些地方,我們不難發(fā)現(xiàn),那些讓基層“跑斷腿、磨破嘴、交了錢、受了累”的行政審批事項依然存在。國務院部門下放的一些權力,被地方政府截流,出現(xiàn)了“腸梗阻”現(xiàn)象;一些地方和部門把含金量低的審批事項取消和下放,對含金量高的抱著不放;而有的卻是“卸包袱”, 只下放一些管理難度和責任大的事項。
在一些政府部門,我們不難感到,一些部門和人員長期習慣通過審批和處罰實施管理,現(xiàn)在審批事項減少了,行政處罰規(guī)范了,便不知如何管理,也不愿管理。有些領域的監(jiān)管力量不足,有些領域的監(jiān)管體制不順。
“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權,存在放小不放大、放虛不放實、放責不放權、明放暗不放等現(xiàn)象!痹诮照匍_的第五屆中國行政改革論壇上,國家行政學院副院長楊克勤表達了對當前簡政放權存在問題的擔憂。
權力設置肆意、權力行使隨意、權力擴張恣意是行政審批諸多問題的癥結所在,而懶政思維和權力尋租是權力不斷擴張的原始沖動。一個項目批準與否、處罰與否,政府部門有著太多的“自由裁量權”。坐在辦公室里蓋圖章,比到基層、到企業(yè)、到現(xiàn)場實時監(jiān)管輕松許多,也“實惠”許多。
抑制權力擴張的原始沖動,解決當前簡政放權中存在的種種問題,仍然要從克服懶政思維和權力尋租入手,徹底改變政府管理的慣有模式,從重事前審批、輕事中事后監(jiān)管,轉變?yōu)閷徟c監(jiān)管并重,放管結合;從紅頭文件規(guī)定即可為,轉變?yōu)榉o明文規(guī)定不可為。
除了國務院部門和地方“壯士斷腕”,主動取消和下放權力,公布各自權力清單,還應有專人督促落實,“刮骨療毒”,疏通權力下放“腸梗阻”。同時,優(yōu)化保留下來的權力運行,一項項地梳理,一項項地研究,使其運行更明確、更高效、更便民,使政府的工作更細、更精、更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