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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幾名乘客在安徽合肥火車站撥打了“110”:“合肥火車站南廣場出口處有暴徒正在持刀砍人,已有人員傷亡,你們快來!”1分鐘不到,正在南廣場執(zhí)勤的兩組全副武裝的民警趕來尋找報警人。3分鐘不到,又有6輛警車迅速趕到。原來,這是安徽省公安廳廳長李建中等人,在不打招呼、暗訪測試合肥警方反恐防暴預案落實情況。(見8月11日《法制日報》)
公安廳領導以“暗訪測試”方式,撥打“110”來檢驗當地警方反恐防暴預案落實情況,而當地警方也以迅速的反應和行動,通過了這一“暗訪測試”。這看起來,似乎是一個圓滿的結果。但如果深究“暗訪測試”的細節(jié),其中又存在值得進一步推敲之處。
比如,公安廳長一行人撥打“110”報警,使用的是領導個人手機,還是公用電話?接警部門是否當真完全不知道這是領導打來的報警電話?如果回答是否定的,那么“暗訪測試”恐怕名不副實,而隨后的“1分鐘不到”等出警效率的真實性,自然也就可疑了。
進一步而言,即便真實性完全沒有問題,這種通過“虛擬、謊報警情”進行的“暗訪測試”,如果嚴格運用法治思維來審視,是否也存在合法性問題?因為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guī)定:“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闭\然,無論是從動機還是目的來看,公安部門領導以“虛擬警情”報警來測試警方的反應能力,與一般市民“報假警”確實不同。但問題是,良好的動機和目的是否就能成為這種虛擬報警的理由?
退一步講,即使不考慮合法性問題,這種虛擬警情的“暗訪測試”方式,也可能對公共利益構成一定影響。一方面,它不僅可能妨礙阻斷真正的報警救助電話,延誤出警救援;另一方面,也會構成不必要的資源浪費。眾所周知,長期以來,在“110”接警過程中,存在大量騷擾、假報警等,一直是令許多地方公安機關頭痛的問題。
那么,是否能找到一種既能避免不必要浪費,又能充分遵循運用法治思維,并能保證檢測效果的“暗訪測試”呢?答案應該是肯定的。比如,公安部門領導完全可以采取隨機暗中跟蹤市民“110”報警案例的方式,來測試當地警方的實際接警水平。如此,不僅有助于徹底打消“廳長電話誰敢怠慢”的擔憂,而且更有利于規(guī)避“虛擬警情”帶來的合法性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