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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關百姓安危的監(jiān)管不能“精簡”
郭振清
//agustinmoreno.com2015-07-03來源: 中工網—《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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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既要強調“法無授權不可為”,還需強調“法定職責必須為”。對于涉及百姓生命健康財產安全的行政監(jiān)管,不但不能簡化、不能放松,相反,還應加大管控力度,實行全程監(jiān)管、無縫監(jiān)管。消防工作和建設工程領域如此,食品藥品、環(huán)保、礦山等相關行業(yè)也不例外。

  7月1日《人民日報》以《消防,為何“防”不勝防》為題,報道了近日全國政協(xié)雙周協(xié)商座談會上,政協(xié)委員和專家學者針對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驗收等問題展開討論的情況。

  在消防安全中,“消”為末,“防”為本。而現實中,“防”卻常常被忽視。許多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fā)生,往往源于建設工程階段沒有做好“防”的工作,埋下了隱患。與此同時,由于一項建設工程從規(guī)劃、設計、施工到竣工驗收,要經過環(huán)保、節(jié)能、消防、地震、防洪、節(jié)水、文物、交通等一連串審批,程序繁雜,有企業(yè)因此呼吁整合建筑工程質量驗收和消防設施驗收,簡化建筑工程各方主體的審批程序,以減輕建設單位和相關企業(yè)的負擔。

  應該說,減少不必要的重復審批、交叉審批,為企業(yè)減負,既是深化行政體制改革的大勢所趨,也是提高建設工程領域行政管理效率的舉措。但鑒于建設工程領域的特殊性,鑒于這一行業(yè)所存在的若干突出問題與廣大群眾的生命、健康、財產的安全直接相關,在減少和簡化建設工程各方主體的審批程序及事項方面,有關部門應認真研究,科學決策,慎之又慎。

  比如,建筑工程消防安全“防”的第一道關口,是在施工圖設計文件的審核上。而實際審圖過程中,常常出現奇怪的“兩套施工圖”現象——一套圖滿足規(guī)范,為審核審查備用使用;另一套圖則按照甲方的要求作為施工圖。究其原因,在于建筑工程施工圖審查常常是由建設單位通過市場委托第三方來實施,而第三方受雇于建設單位,如不配合,將面臨解除合同的境地。于是出現的狀況是:在建筑設計中消防疏散的寬度不夠,疏散樓梯的數量不滿足要求,防火分區(qū)的疏散口不規(guī)范等,這些問題看似不起眼,但一旦出現火災事故,后果不堪設想。

  同樣,在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的其他防線,如竣工驗收等階段,同樣存在問題。如權力集中,故意刁難尋租,自由裁量權過大,內部監(jiān)督制約機制不健全、不嚴密,等等。

  顯然,面對上述突出問題,僅僅依靠減少行政審批并不能解決。

  對建設工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驗收和備案抽查,是消防法賦予公安消防部門的重要職責。多年來,公安消防部門依法履職,嚴格把關,消除了一大批火災隱患,為保證建設工程質量、保障百姓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作出了重要貢獻。誠然,目前這一審核與驗收制度暴露出的種種問題,迫切需要從制度設計上進行改革和完善。但制度設計的完善,對于公安消防部門而言,都需以落實消防法定監(jiān)管職責為原則,以保障百姓生命財產遠離火災隱患為原則。

  中央對深化行政體制改革有明確要求。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要求各級行政執(zhí)法機關在簡政的同時,也不可忽視管理。既要不擾民、不煩民,也不能不負責任、沒有法度。既要強調“法無授權不可為”,還需強調“法定職責必須為”。各級行政機關對于法定職責和監(jiān)管范圍內的事情,不能做甩手掌柜,不能坐等出了問題再亡羊補牢。尤其是對于事關廣大百姓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的問題,應積極作為,主動作為,防患于未然。

  生命高于一切,安全大于天?v觀世界各國,對于公民的生命權、健康權、財產權等核心基本權利,法治政府、責任政府無不給予最高級別的呵護和保障,對于涉及這些核心權利保護的領域和行業(yè),也無不實行最嚴格的監(jiān)管。

  總之,對于涉及百姓生命健康財產安全的行政監(jiān)管,不但不能簡化,不能放松,相反,還應加大管控力度,實行全程監(jiān)管、無縫監(jiān)管。消防工作和建設工程領域如此,食品藥品、環(huán)保、礦山等相關行業(yè)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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