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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看中紀委官網(wǎng)發(fā)布的領導干部“落馬”信息,不難發(fā)現(xiàn),不少人履新沒多久就被紀委請去“喝茶”,后來的訊息也往往會進一步驗證,“出事”干部的問題多爆發(fā)在原來的崗位上!叭硕肌 ,為啥提拔?”這樣的發(fā)問,沒少聽聞。帶病提拔,已成頑癥。
帶病提拔或者帶病上崗,一般是指干部在走上新的崗位或提拔到更高職務前就有問題,且“病灶”未“治愈”而繼續(xù)得到使用甚至提拔的現(xiàn)象。近年來,干部帶病提拔、帶病上崗成為選人用人中屢遭各方詬病的一個突出問題。檢視一些地方查處的領導干部案例,半數(shù)以上屬于帶病提拔,有些人甚至帶病在崗一二十年竟屢獲提拔。這樣的“病人”多了,對選人用人的公信度傷害極大。
平心而論,造成帶病提拔、帶病上崗的成因比較復雜,完全杜絕,非一日之功。但是有病就得治,通過嚴格把關使帶病現(xiàn)象得到遏制,不僅是當下全面從嚴治黨新形勢下的一項緊迫任務,十八大以來的大量事實證明,這也是可以做得到的事。
“上醫(yī)治未病”,如何防止帶病提拔、帶病上崗,把好“三關”是當務之急。
第一關,動議提名關。這是選人用人的第一關,初始提名若把關不嚴、提得不準,很容易疏漏瑕疵,讓“病人”上崗。把好了頭一關,才能扣好“第一粒扣子”,把帶病干部先擋在提名名單之外,減少“治病”的困擾。
第二關,考察考核關。長期以來,一些地方的組織人事部門在考察考核干部時,習慣搞個“突擊式”考察,或是來個“驗證式”考察。這樣的考察查得出“病”來嗎?某種意義上說,考察考核就是給干部做“體檢”,主要不是看干部有多壯實,而是看他有啥毛病。眼下,各地正分級分批對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同時,每年一度的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也呈愈細愈嚴走勢。倘若檔案都敢造假,或是個人事項故意隱瞞、不如實報告,這樣的干部怎堪提拔重用?防止帶病提拔、帶病上崗,就得從這樣的基礎性工作抓起。
第三關,程序步驟關,F(xiàn)實中,很多“問題干部”之所以“一路綠燈”、扶搖直上,一個重要原因在于,沒有嚴格落實選拔任用的組織程序,一些關鍵程序隨意變通,甚至程序空轉。選人用人,茲事體大,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掉鏈子”都可能導致“帶病”干部涉險過關。把住程序步驟,就得守住組織紀律、按“規(guī)矩”來。
現(xiàn)實中,出現(xiàn)干部“帶病提拔”問題時,真正追究用人者失察失誤責任的不多。客觀看,實行“帶病提拔”責任追究確有不少現(xiàn)實困難。人們常能看到,對“帶病提拔”者的處理比較到位,但對負有責任的相關人員的追責少,這也是造成用人上不正之風乃至少數(shù)干部“帶病提拔”后長期得不到查處的一個重要因素。
前不久,山西省委書記王儒林在同省委調整后首批選拔的16名省管干部進行任前集體談話時談道:“提拔后生病”,我們就要負主體責任、監(jiān)督責任,如果上崗后又出了問題,當事人要嚴肅查處,我們組織上將有不可推卸的重要責任,也要追究責任。中紀委官網(wǎng)的信息亦顯示,新修訂的《干部任用條例》實施一年多來,貴州對帶病提拔倒查,對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足見,真要下氣力倒查問責,并非沒有辦法。
選人用人的底線是選好人、用好人。從嚴治黨關鍵是從嚴治吏,從嚴治吏就要嚴格選人用人。須知,選錯人、用錯人,一切將無從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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