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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晚報:書記騎摩托車下鄉(xiāng):不可“捧”亦不可“棒”
//agustinmoreno.com2014-08-15來源: 山西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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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張江蘇揚州儀征市委書記騎摩托車到真州鎮(zhèn)走訪的照片在網(wǎng)上流傳。照片上共4名男子,共乘兩輛摩托車和一輛電動車并排行駛,地點在一家企業(yè)的門前水泥道路上,中間駕駛摩托車的男子為儀征市委書記程希。(8月14日《現(xiàn)代快報》)

  對于這張照片,引起了兩種不同的議論。

  一種是贊揚。發(fā)出照片的人就熱烈贊揚說,這種做法是“當?shù)亟诸^干群心連心、同呼吸、共命運的一道亮麗風景”。我覺得,市委書記騎摩托車下鄉(xiāng),確實是一件好事,確實反映了我們的干部作風的轉變。但是,應該認為,由此得出這些官員和群眾“心連心、同呼吸、共命運”,恐怕有夸張之嫌,評價太拔高了。

  一是,在整治“四風”、轉變作風的大環(huán)境下,書記騎摩托車行走一下,不應該那么難見,也不需要如此驚奇。二是,再具體到本次事件的實際情況,就更不值得大驚小怪了。根據(jù)市委書記自己說,他們是到長江村去看望貧困戶的,之所以騎摩托車,因為從村部到貧困戶家有一段路小汽車不好走。這就是說,書記們是開著汽車到長江村的,騎摩托車是因為小汽車不便通行,其實就是從村部到貧困戶家,估計就是幾分鐘的時間。書記騎了幾分鐘的摩托車,走了一小段路,就這樣鼓吹起來,確實不符合實際,此事不可亂“捧”。

  另一種議論是批評。大家從照片中發(fā)現(xiàn)了兩個問題。一是,包括書記在內的4個人均未戴頭盔,屬于違章行為。有人還援引法律規(guī)定,“駕駛人應受到罰款50元,駕駛證扣2分的處罰,乘坐二輪摩托車人員沒有戴安全頭盔的罰款5元!逼鋵崳瑫涷T摩托車沒戴頭盔,是因為本來沒有騎摩托車的安排,是臨時起意的。而且,這是從村部到貧困戶家庭的路上,雖然照片經(jīng)過的是一家企業(yè)門口,看起來比較寬闊,這里應該屬于村里的道路,未必屬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管轄的范圍。二是,根據(jù)信息顯示,兩輛摩托車都超過了檢驗有效期,交強險也過期了。這也不能把板子打在書記的屁股上,他們是在村部,可能是臨時借用的其他村干部或村民正在使用的摩托車,至于超過了檢驗有效期,只有車主知道,借用車輛的書記是不知道的。所以,批評書記也有點冤,我們也不能“亂棒打死”。

  那么,這事有沒有什么教訓?

  當然有。一個教訓是,這樣的事,既不是什么先進典型,也不是什么反面教材,可以說沒有新聞性,沒必要拍照,更沒必要傳到網(wǎng)上。拍照上傳就是多此一舉。這個教訓就是,“領導渾身是新聞”的觀念需要改一改,不要再無區(qū)別地記錄官員的一舉一動了。

  第二個教訓是,如前所說,拍照上傳的人可能出于表揚領導,簡而言之是拍馬屁,這可是要當心的。弄不好,就會適得其反。前幾天不是有報道說,安慶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宣傳科的民警朱達志在微博上發(fā)布了一張安慶市委書記虞愛華出席活動的照片。照片中,虞愛華手里拿著一張廢棄的日歷紙做講稿,日歷紙背面的字跡隱約可見。朱達志對這張照片的態(tài)度很明確,要 “為這樣的領導叫一聲好”。這樣的“馬屁”最后也是引起公眾質疑。所以,隨便表揚領導是有風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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