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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疑案爭論推動法治共識
王琳 //agustinmoreno.com2014-12-15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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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升司法公信、樹立司法權威,有錯必糾甚至只是“疑案再查”,都是道繞不過的坎

  12月12日晚間,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消息稱:根據(jù)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和有關法律規(guī)定的精神,決定將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的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奸婦女一案,指令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進行復查。在聶樹斌因強奸殺人被判處并執(zhí)行死刑19年后,最高法院的這一決定,迅速成為輿論焦點。

  即便從王書金落網(wǎng)后主動交代自己才是聶樹斌案真兇時算起,也已過了將近10年。對于塵封的司法檔案來說,10年或19年,可能只是裝訂好的幾本案卷,但對案件當事人及其家屬來說,卻是度日如年般的痛苦記憶。丁志權、杜培武、李化偉、孫萬剛、佘祥林、趙作!恳粋名字,都曾是一時輿論焦點所在。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名字可能已被漸漸淡忘,但他們激發(fā)的關于法治問題的思考,卻慢慢沉淀為社會共識。

  輿論對聶樹斌案長達10余年的關注,說明其重大,也說明其復雜。在法律上我們還無法將聶樹斌案稱為“冤案”。最高法院雖指令山東高院異地復查聶樹斌案,復查并非重審,而只是確定案件是否應重審的一道程序。但這樣一起“社會高度關注的重大復雜案件”,從某種意義上說,也決定著司法公信這個大木桶上最短那塊板的長度。

  今年年初,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以“100-1=0”來描述司法公正的重要性。一個錯案的負面影響,足以摧毀99個公平裁判累積起來的良好形象。更何況,對于涉案個人,一個錯案就是百分之百。要提升司法公信、樹立司法權威,有錯必糾甚至只是“疑案再查”,都是道繞不過的坎。

  此前,在王書金案中,河北檢方拿出了四項證據(jù),力證王書金并非20年前石家莊西郊那起強奸、故意殺人案的元兇。河北高院曾在2013年9月27日的裁定中對此予以確認,并維持了王書金的死刑判決。有人質(zhì)疑王書金案的錯位:被告人苦證自己是一樁舊案的真兇,檢察官卻舉證稱“你不是”。但從司法的自有規(guī)律來說,王書金案尚有合理懷疑不能排除,檢方本著“寧縱勿枉”的原則,作出了有利于被告人的決定,這本應是司法常態(tài)。同樣,在聶樹斌案中,也只有偵、控、審各方都盡到各自的底線責任,才能排除各方懷疑,將案件辦成鐵案。

  逝者不可追,公正應可待。9年前,聶樹斌案曝出“一案兩兇”,有罪推定、疑罪從有、流水作業(yè)、偏重打擊等司法傷口再次被撕開。9年過去,刑事訴訟法已完成了第二次大修,新一輪司法體制改革也已啟動。更重要的是,十八屆四中全會的召開,標志著中國法治建設進入了新的歷程。不管結果如何,聶樹斌案正可以成為一個契機,讓疑罪從無、控辯平衡、以審判為中心等現(xiàn)代刑事司法理念,經(jīng)由媒體和個案的反復重述,進入尋常百姓的心中,成為推動中國法治建設前行的共識。

  15日,備受關注的呼格吉勒圖案再審結果也將發(fā)布,同樣是時隔近20年,相信能給公眾一個滿意的交代。習近平總書記強調(diào),要“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唯有對生命敬畏、對程序尊重,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義之劍,才能繪就一幅法治中國建設的美好圖景。(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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