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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新學期,成為十堰市鄖西縣城關鎮(zhèn)東方小學師生的噩夢。犯罪嫌疑人陳某實施的持刀傷人事件,已造成3名學生和一名老師死亡,3名學生受傷。多位省領導迅即指示,以此為警鑒強化校園安保。
進入校園持刀傷人或實施爆炸,不管犯罪動機如何,都是反社會反人類踐踏生命的重罪,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對社會而言,每一次校園惡性案件發(fā)生,不僅給眾多家庭帶來無盡的悲慟,也深深刺痛了校園安保脆弱的神經(jīng),讓無數(shù)無法置身校園之外的家庭,感到憂慮與后怕。
從領導指示中,不僅可以看到對遇難生命的沉重痛惜,更能體會對完善校園安保嚴肅、嚴厲的責任界定。守土有責,守土盡責,失守必追責——我們希望,校園安保工作由此步入制度化,師生的生命安全從此可以托付給具體的責任人。
我們應有所警惕,別讓“舉一反三”僅僅成為惡性事件之后一個習慣性的用語,一個沒有主體的籠統(tǒng)的社會化反省。舉一反三之“一”,已是很沉重的生命災難,不可挽回的家庭悲劇,是為完善校園安全付出的巨大代價,決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犯同樣的錯誤,重演同樣的悲劇。顯然,舉一反三最重要的主體,不是學生、家長、老師,而應是對學校安保負有法定責任、且有能力堪當校園衛(wèi)士的政府部門,是那些能直接將安保措施制度化的具體的個人。
校園安保制度化,當然不等于制度文本化,更不能止步于制度的紙上談兵。學校門衛(wèi)管理制度是有的,校園周邊“護學崗”制度是有的,校園專職安保崗位、實施全天候視頻監(jiān)控的要求也是有的。但從事發(fā)校園的情況看,只有一個制度化的空殼。施爆的可以輕易進校得逞,持刀的可以滿園瘋狂肆虐,大開殺戒。
每一次事件發(fā)生之后,確實會反省一陣子,沉痛一下子。但不用很久,一切有關失職的內疚,對遇害生命的惋惜,對殺戮者的憤怒,都會隨時間消逝得無影無蹤,似乎一切都未曾發(fā)生過。這樣的忘卻,淡化了我們對校園安保制度的倚重,而這種落實制度的漫不經(jīng)心,實際上無異于給心存歹念的惡人壯膽,提供機會,讓其得以無所顧忌地高舉屠刀。
對惡性案件的忘卻,反映出對校園安保理性認識的欠缺。誠然,進校殺人是小概率事件,也是突發(fā)事件,三五年一次,不知何時何地哪所學校會不幸撞上。但事實告訴我們,這樣的潛在殺人者是有的,這樣的惡性事件也是隨時可能發(fā)生的,而且有預謀的殺人者在暗處,不特定的傷害對象在明處。故一切僥幸的想法,都不足以讓師生有效地規(guī)避傷害;不論是城市還是農(nóng)村,不論經(jīng)濟發(fā)達地區(qū)還是貧困地區(qū),只有制度化的安保措施,才能打造一張“一所都不漏”的校園安全網(wǎng)。
制度化的校園安保,必然需要大量的人財物投入。不能有太多的猶豫,不能有太多值與不值的算計。人與社會的一切發(fā)展與進步,都是為了什么呢?在生命安全面前,再多投入都是用有所值。打造確保校園安寧的安全網(wǎng),不是針對一次可預測的犯罪,而是震懾任何可能舉起的屠刀,不敢不能隨意舉起,舉起也不能輕易得逞。這就像每年花數(shù)千億軍費建設強大國防,并非針對一場可預測的戰(zhàn)爭,而是時刻準備著,痛擊一切敢于來犯之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