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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抓小偷,這個有意思
//agustinmoreno.com2014-02-13來源: 長沙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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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抓住小偷,獎勵1000元!最近兩個月,南京棲霞區(qū)勝利三村小區(qū)門口出現(xiàn)了這樣一條橫幅!叭褡バ⊥担@個有意思!薄耙苍S是嚇唬小偷的,叫他們不敢來!弊詮倪@些橫幅掛出來之后,就成了附近居民經(jīng)常議論的話題。你別說,這個辦法還真不錯,小偷明顯變少了。而且有一個市民抓到小偷后,已經(jīng)拿到了1000元獎勵。(2月12日《現(xiàn)代快報》)

    “全民捉賊”屬工作職責(zé)錯位

    為了對小偷產(chǎn)生足夠的震懾,形成“過街老鼠,人人喊打”之勢,南京燕子磯街道開展“全民有獎捉賊”運動,看似有可圈可點之處,但筆者認為此舉非常不妥,至少有三點值得商榷。

    全民有獎捉賊,每人1000元的獎金從何處來?如果是民警為了節(jié)省警力,“自掏腰包”集資向社會“購買服務(wù)”,姑且還可以理解,但如果這些獎金是全體納稅人的錢,派出所豈能如此慷慨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退一步說,即使獎金來源正當,這全民每人1000元的捉賊獎金加起來恐怕是一筆不小的數(shù)目,如果透支了又該怎么辦?如果因此而失信于民,或這樣的活動“慘淡收場”,則小偷很可能卷土重來,其防賊意義又有多大?

    捉賊是民警的工作職責(zé)和必盡的義務(wù),現(xiàn)在卻通過獎勵,“錯位”地轉(zhuǎn)嫁給了民眾,民眾捉賊的熱情和決心是激起來了,那么,我們不得不擔(dān)心,這會不會催生民警的懶政情緒呢?民眾在獎金的刺激之下,若逞匹夫之勇抓賊而受傷,又該由誰負責(zé)?

    這些可能產(chǎn)生的不良影響和后果,恐怕是制定舉措者未曾想到的。另外,“有獎捉賊”還可能促使部分人為了捉賊而刻意四處盯梢,可能讓居民產(chǎn)生不自在的感覺。一些為了獎金而捉賊者可能在賊的賄賂之下放走小偷,并不能產(chǎn)生很好的預(yù)期效果。(王俊霞)

    “全民抓賊”才能天下無賊

    面對盜竊等常見的犯罪行為,普通群眾要不要挺身而出,近年來一直存在著爭論。有人認為,維護社會治安是警察的責(zé)任,老百姓不應(yīng)該去冒這樣的風(fēng)險。這樣的認識與行動無疑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huán),由于警察不可能無處不在,反倒讓壞人在犯罪時形成某種心理優(yōu)勢。因此近年來我們經(jīng)?吹揭粌蓚小偷在公共汽車上行竊,全車人都不敢做聲,以致事件由暗偷變成明搶的報道。

    事實證明,占大多數(shù)的好人如果不團結(jié)起來,就會變成任人宰割的弱者。相反,如果所有的好人都擰成一股繩,就會形成強大的正義力量。一幫老太太戴上紅袖箍,也許并沒有太大的“戰(zhàn)斗力”,但邪不勝正,仍然能起到很大的震懾犯罪的作用。

    依靠群眾是我們的優(yōu)良傳統(tǒng),但毋庸諱言,現(xiàn)在我們的這一優(yōu)勢正在逐漸喪失,人和人之間的距離變得越來越遠。人們面對犯罪行為時不敢抗爭,只求自保,甚至還為自己的行為找到各種各樣的“理論依據(jù)”。結(jié)果是社會的治安越來越差,自己的安全也得不到保證。

    全民抓小偷有獎,這是對群眾見義勇為行為的肯定,有助于弘揚社會的正氣。“全民抓賊”才能天下無賊,我們需要對小偷同仇敵愾的社會氛圍。只有讓壞人不敢作惡,我們才可能處于安全之中。(劉昌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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