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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清江:治理“虐童”家暴為何患上媒體依賴癥
//agustinmoreno.com2015-05-13來源: 新華每日電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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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北十堰市白浪區(qū)網(wǎng)友曝光了一組7歲女孩傷痕累累的照片,并稱女孩長期遭受后母和生父暴打。目前,十堰市公安局已介入調查,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網(wǎng)曝的幾張照片顯示,一名身穿小學校服的短發(fā)女孩雙腿傷痕累累,大面積淤青紅腫,多根手指變形,右手中指指甲烏青并滴著血。(5月12日《新京報》)

  一個月前,南京虐童案引發(fā)社會廣泛關注,在輿論壓力下,警方迅速介入,對孩子施暴的養(yǎng)母被刑事拘留,并由檢察院舉行聽證,決定是否逮捕。該案件的辦理,很大程度來說依然是“媒治”的結果。而最近發(fā)生在十堰的繼母虐童案,又一次成為未成年人保護的一枚試紙。對比南京虐童案,十堰這名7歲女孩所遭受到的家暴,無論是身心被摧殘的程度,還是實施家暴的出發(fā)點,都要嚴重得多,是長期家暴的受害者。被打傷的孩子令人同情,連素無往來的鄰居都看不過眼,5月8日下午,鄰居選擇了報警。然而,十堰市開發(fā)區(qū)分區(qū)白浪路派出所曾接警調查,但孩子的父母表示沒有錢給孩子醫(yī)治,隨后返回家中,最終女孩的父母帶著她不知所蹤。顯然,飽受家暴之苦的女孩,對司法“到此一游”式的庇護只有失望。

  曝光與不曝光的處理兩重天,孩子的遭遇被網(wǎng)友曝光后,十堰警方介入調查,隨著輿論的關注,似乎個案又會走上南京虐童案相似的軌跡。然而,把一個孩子的命運寄期望于輿論,實在讓人感到心酸。相對于家暴的常態(tài),輿論關注僅具有偶然性,那些在陰暗角落長期遭遇家暴的孩子又由誰來保護呢?

  事實上,早在去年“兩高”、公安部和民政部四部門就聯(lián)合制定了《關于依法處理監(jiān)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該意見已于今年1月正式生效。根據(jù)該意見,公安、民政、檢察與法院等部門,依據(jù)職能都能夠對遭遇家暴傷害的孩子給予必要的保護,包括制止暴力傷害、對施家暴的家長采取刑拘的措施甚至追究刑事責任、提供臨時監(jiān)護與救助、撤銷監(jiān)護資格等。

  徒有法不足依,一者該意見的落實尚缺少剛性的責任約束,公安部門的介入與處置顯得隨意;二者配套的機制還沒有建立。制止未成年人的家庭傷害,難點不在對家長如何處理,而在對孩子如何保護。警方不愿介入不僅僅是因為“家務事”的觀念,更是怕處理了家長,孩子卻沒人管了。尤其是,撤銷監(jiān)護權的實質是提供撫養(yǎng)、教育和關愛,撤銷監(jiān)護權后的“下家”包括親屬、民政、村社區(qū)、社會公益組織,這既需要提供足夠的資源,也需要確立清晰的規(guī)則。

  勿讓治理“虐童”家暴患上媒體依賴癥,基層司法機關與民政部門應當建立落實意見的聯(lián)動機制,細化遭遇嚴重家庭暴力兒童保護的辦理流程與規(guī)則,打通司法救濟的“梗阻”,增強保護的主動性,讓孩子都能得到平等的庇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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