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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學術不端行為何以屢禁不止?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缺乏具體可操作的獎懲措施,導致守信者得不到褒獎、失信者受不到懲處
無錫市科技局前不久出臺的一項科技信用政策,引發(fā)許多網(wǎng)友點贊。這項政策規(guī)定,今后凡列入市級計劃的項目都將建立“科技信用”數(shù)據(jù)庫,并視具體情況,對項目承擔單位、項目負責人、評審專家和項目主管部門的信用情況“打分”,細化為信用優(yōu)秀“A”、信用良好“B”、一般失信“C”、較重失信“D”、嚴重失信“E”5個等級;信用評定為“A”級的,其項目承擔單位、項目負責人在后3年內申報市級科技計劃項目時,評審分數(shù)分別加1分;信用評級為“C”和“D”,視情節(jié)輕重對相關責任主體采取警告、通報批評、取消相關資格1—3年等方式進行處理;而信用評級為“E”者,則將被永久取消其承擔市科技計劃項目的資格。
有網(wǎng)友指出,之所以為無錫市的這項新政點贊,就因為它“明確具體,獎罰分明”:不僅劃分出不同的信用等級,而且給出了具體的獎懲規(guī)定,讓守信者得到獎勵、失信者受到懲處。
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fā)是以誠實守信為基礎的事業(yè),誠信是科技工作者應當遵循的基本行為準則。人無信不立,科無信難成,科技誠信與否,不僅事關科技活動的質量和水平,而且事關科技工作者的群體形象,影響著科技事業(yè)的長遠發(fā)展。近些年來,我國的學術不端行為屢屢見諸報端:科技人員學歷、職稱造假,抄襲、剽竊他人科研成果,捏造或篡改科研數(shù)據(jù),編報虛假項目結題材料、知識產(chǎn)權證明、項目決算績效數(shù)據(jù)……可謂五花八門、無奇不有。
這些科技失信行為的背后,是科技成果的嚴重失真、財政資金的嚴重浪費,不僅引發(fā)公眾的科技信仰危機,而且損害了我國科技工作者的國際形象。正如今年1月《科學》雜志的社論《中國的科研誠信》所言:科研誠信的缺失,可能會阻礙中國原創(chuàng)科學領域的進展,損害中國學術界的聲譽,也會削弱中國科學的影響力。
我國的學術不端行為何以屢禁不止?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缺乏具體可操作的獎懲措施,導致守信者得不到褒獎、失信者受不到懲處。雖然有關部門出臺了許多關于科技誠信的規(guī)章制度,但都在獎懲這個關鍵環(huán)節(jié)上語焉不詳,沒有可操作的具體辦法,最終使這些規(guī)章制度形同虛設。久而久之,敬畏之心消弭、道德底線失守,對學術不端的“零容忍”就成了一句漂亮的口號,甚至淪為笑柄。
沒有規(guī)矩固然難成方圓,但規(guī)矩如果不細不嚴,恐怕畫出來的方圓也會走形變樣,既不方也不圓。人們在期待無錫市“科技信用管理辦法”能“落地有聲”的同時,也渴盼有關部門能吸取已有教訓,出臺有約束力、可操作的舉措,讓科技失信者得到應有的懲處,狠剎造假歪風,切實維護學術尊嚴,讓寶貴的財政支持資金“好鋼用在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