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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排問題攸關各國生存、發(fā)展的關鍵利益,誰也不會、更不敢輕易退讓半步
聯(lián)合國氣候大會照例是會“拖堂”的,因此,在秘魯首都利馬召開的這一屆原定結(jié)束時間是當?shù)貢r間12月12日晚,可翌日凌晨又傳出當天要“打加時賽”的消息,人們早已見怪不怪了。
要說不著急那當然是假的:照原定計劃,明年12月的巴黎氣候峰會上,各國必須達成一項正式的、對所有與會國都有效的《氣候變化公約》。此刻距離這個最后限期不多不少,僅剩下整整一年。倘若在這最后關頭各方仍達不成妥協(xié),那么明年此時,是否能真的達成巴黎公約,實在是一件讓人頭疼不已的難題。
然而,減排問題攸關各國生存、發(fā)展的關鍵利益,誰也不會、更不敢輕易退讓半步。
問題還是那些老問題。如對“富國原罪”問題,工業(yè)化國家的底線是含糊承認,并拋出一個2020年前籌集1000億美元以應對氣候變化的原則性方案。但這個原則性方案缺乏細節(jié)且?guī)谉o約束力。又如對新興國家定位問題,印度、巴西等新興國家代表一如既往地在會前、會中發(fā)狠:“不會犧牲經(jīng)濟增長和與貧困作斗爭的努力,去爭取達成聯(lián)合國氣候談判的成功”。
“加時賽”的結(jié)果,是總算拿出了一份共識。而這份共識的“成就感”,僅限于總算還達成了一份共識,如此而已——正如會前許多人所言,發(fā)達國家更關注減排指標(尤其是發(fā)展中國家的減排指標),而發(fā)展中國家則更關注“政治平等”、援助補償和“發(fā)展的權利”!袄R共識”在這些方面毫無懸念地令全部195個簽字方不滿意;蛟S,這個對共識文本的不滿意,才是本次利馬氣候大會最接近共識的共識。
正如一些批評者所言,這份長達37頁的共識草案文本“問題比答案還多”,將幾乎所有懸而未決的分歧,都推到了一年后的巴黎氣候大會,而原本那應該是收獲、而非耕種的季節(jié)。人們當然有理由擔心,屆時各與會國將不得不再打一次更長時間、更難有結(jié)果的“加時賽”。
不過或許正如一些分析家所言,較低層面的共識或許未必是一件壞事,畢竟諸如“2050年實現(xiàn)溫室氣體零排放”之類激進目標過于不切實際,倘若某些與會者堅持這種注定不會有共識的“共識草案”,結(jié)果就可能是欲速而不達。即便果真出臺一份“看上去很美”的條約,也不會有多大意義——畢竟只有可能實現(xiàn)的目標,才是真正有價值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