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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用上帝視角給罪犯穿上“花裙子”
嚴雨婷
//agustinmoreno.com2016-05-19來源: 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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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月賺8.4萬,每天賺2800元,每天只能用30-50元車費,一定要節(jié)約,不能大手大腳,給我弟買一輛車……13號,江北石門派出所抓獲一名入室盜竊的小偷,令民警驚奇的是,在他的出租屋墻上,赫然發(fā)現了小偷的“勵志工作計劃”,名為《2015年賺一百萬目標計劃》,主要條款還包括“以后建一座希望小學”。(5月18日《重慶時報》)

  給弟弟買車,建立希望小學,因小偷“勵志”的動機,偷盜的事實堂而皇之地變成了數萬網友口中的“盜亦有道”,網友紛紛贊頌小偷羅某為“中國好哥哥”,“有理想,有抱負的好青年”。筆者認為,無論是基于何種“美好”的動機,也無法掩蓋犯罪的事實。在法制社會下,“俠盜”重現的可能性并不大,因此用上帝視角美化犯罪的思想需要警惕,別一不小心就給罪犯做了嫁衣。

  理想很豐滿,但現實很骨感。犯罪嫌疑人羅某用偷盜的方式實現建希望小學的目標是本末倒置。建希望小學的動機很美好,但以盜取他人財產的方式“予人玫瑰”,這豈不是一種“偽善”?假設希望小學如愿以償地建成了,但其中買黑板的錢也許是別人化療的救命錢,買課桌椅的錢也許來自一個學生的大學學費,教室門窗也許是一個努力工作者的創(chuàng)業(yè)基金。本是托舉希望的地方,卻是靠著摧毀無數人希望的方式換來的,希望小學的一磚一瓦都充斥著偷盜者的“驕傲”與無辜者的辛酸,這樣的希望小學談何希望?

  一紙計劃終究是空談,犯罪嫌疑人羅某對金錢的獲取認知出現了偏差是不容置疑的事實,不肯通過腳踏實地的勞動換取金錢就是例證。況且,誰都沒法保證此時此刻許下的“諾言”在金錢的誘惑下還會不會實現。如果一份“勵志”計劃書能讓小偷成功洗白,是不是可以這樣設想,如果貪腐官員拿出貪污金額的20%用于希望小學的建設,也能夠掩蓋住其貪污的事實?這樣的邏輯實為荒謬,也是法律所不允許的。

  鍵盤俠們的上帝視角,孵化出的“奇葩”言論層出不窮,竟有網友稱“偷有錢人家比偷窮人更心安”,“劫富濟貧,有點俠者風范”,“很多人都在偷,你偷出了境界”。細思極恐,網友們的言論一邊倒地鼓勵支持所謂“良心”名目的偷盜,還認為偷點經濟條件好的人家對他們構不成傷害。

  站在道德制高點的看客們倘若被這不速之客登門拜訪,估計也得對小偷恨得牙癢癢。鍵盤下敲打出的言論,也許只是情緒泄洪,多有戲謔意味。但筆者奉勸,發(fā)表言論還是要三思,別讓你不負責的上帝視角影響了大眾的價值認知,畢竟輿論的力量不容小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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