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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失蹤信息上線還需“線下”聯(lián)動
吳左瓊
//agustinmoreno.com2016-05-13來源: 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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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jù)相關媒體報道,5月11日,公安部兒童失蹤信息緊急發(fā)布平臺官方微博正式開通。此平臺將向公眾發(fā)布準確的兒童失蹤信息,同時推送到兒童失蹤地周邊的相關人群,讓更多群眾從官方獲取準確信息,協(xié)助公安機關快速偵破拐賣案件。

  如今的信息公開和傳播速度已超乎想象,拐賣兒童案件也廣泛受到關注,此前的朋友圈“建議國家改變販賣兒童的法律條款拐賣兒童判死刑!買孩子的判無期!”的網(wǎng)友刷屏正突顯了公眾對拐賣兒童犯罪的民意焦慮以及關注。雖不提倡用道德綁架法律,但處理拐賣兒童案件的聯(lián)動不足也該引起重視。

  不久前,一些商家在朋友圈掀起了一股自愿將自己的門店加入“失聯(lián)兒童守護站”的旋風,以公益之名,行營銷之實,最后由“警察叔叔”們及時踩住了剎車,但是這一舉動卻給了相關部門以行動的啟發(fā),企業(yè)守護兒童有風險,官方“守護”卻不能缺位。至此,公安部兒童失蹤信息緊急發(fā)布平臺來的正是時候。

  但是,依靠這一平臺的“單打獨斗”似乎不足以守護兒童,除了線上的重視,也需要線下的及時反應與之聯(lián)動。從他國經(jīng)驗來看,讓走失兒童能夠快速地被尋回,我們也須嘗試建立一套完整的響應系統(tǒng),從兒童失蹤案件一開始就積極介入,通過信息公開、及時搜救,尋求公眾的力量,提供任何可能幫助警方找到兒童的詳盡資訊,并且保證環(huán)節(jié)與環(huán)節(jié)之間的緊密性。當然這一系統(tǒng)內(nèi)也須由執(zhí)法機構、廣播電視、無線通訊、網(wǎng)絡公司、交通運輸?shù)炔块T的加入和支持。這樣才能在尋找走失兒童中形成一種有效、廣泛的營救網(wǎng)絡,增加成功率。

  此前南京市擬制定的《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草案)》中明確:不得讓未滿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獨處。所以,全方位地守護兒童,也需完善兒童權益保護的相關法律,并盡快落地。同時,加強對孩子的保護和教會孩子自救的方法都是家庭和學校的應有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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