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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近日網(wǎng)曝云南一女導游因不滿游客消費低而辱罵游客的情況,云南省旅游發(fā)展委員會3日通報了調(diào)查和處理結(jié)果,擬對該導游作出吊銷導游證的處罰,擬對涉事旅行社作出責令停業(yè)整頓的處罰、對旅行社直接負責人處2萬元罰款,并將涉事導游及旅行社記入誠信檔案且向社會公布。辱罵游客視頻曝光后,當事導游陳春艷隨即被推上輿論的風口浪尖。在與記者的交流中,她一直未曾抬起頭來,她沒想到事情會發(fā)展得這么嚴重。罵人當然不對,但陳春艷表示她也有不少“委屈”。在再三表示懊悔后,她說,視頻中展示的只是當時發(fā)生的一部分,她也有苦惱。(《京華時報》5月4日)
無論吊銷導游證還是停業(yè)整頓,都不讓人意外。強迫游客消費且出言不遜,這樣的導游確實不適合繼續(xù)擔負這項工作,而惡導游背后站著的問題旅行社更是難辭其咎。
不過,陳春艷的委屈也引來熱議,有人認為太廉價,也有人同情。無論對她持什么態(tài)度,如果能傾聽她的無奈并通過剖析其委屈來提出有意義的解決方案,這未嘗不是好事。
個案處理有必要上升到整個旅游行業(yè)的集體性反思。猶記得新旅游法2013年10月1日施行前夕,就有人歡呼“強制購物”將被終結(jié),因為該法明確規(guī)定禁止強制購物,旅游過程中所產(chǎn)生的二次消費將全部以透明的形式轉(zhuǎn)入團費。遺憾的是,強制消費并未絕跡,有的地方甚至改頭換面,愈演愈烈。
與此相伴隨,新旅游法還劍指零負團費。該法嚴厲打擊旅游市場上存在的零負團費等低價不正當競爭。國家旅游局也曾強調(diào),旅行社以低于接待和服務費用的價格或行業(yè)公認的合理價格提供旅游服務,而且無正當理由和充分證據(jù)的,應認定為“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游活動”,F(xiàn)實情況是,零負團費這兩年里仍大行其道。
有道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文首視頻中女導游的一段話令人感慨,“我付出了四天的時間,有父母、孩子,如果大家(游客)不消費,對得起你們的良心嗎?”也許這是強詞奪理,但也流露出一些實情,即該導游確實付出了勞動,但沒有收獲正常的回報。正如有網(wǎng)友所稱,低價團本來就是個坑,出門前你自己算算成本,成本過低的團肯定會帶你去購物,商人都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肯定會這邊虧那邊補。如果大家不貪便宜都不報這樣的團,這種團自然就沒了。涉事導游素質(zhì)是不高,但游客是不是也有貪便宜之嫌?
多年來,旅行社、導游強迫游客消費的行為在云南屢屢發(fā)生,當?shù)毓俜綄医恢。此次涉事惡導游確實令人憤怒,她必須為其言行埋單,但以她為代表的導游群體,又多少令人有些同情。某種程度上甚至也可以說,他們也是受害者,他們選擇了一條灰色的謀生路,這固然可鄙,但與旅行社相比,無疑又是弱者。
有導游深有感觸地說:“做導游這么多年,我不得不說,這根本不全是導游的問題,是當?shù)芈糜螛I(yè)的變態(tài)畸形發(fā)展所致。其實很多景點就是大購物店,景中店已經(jīng)成為很多地方旅游業(yè)的常態(tài)!我不是個合格的導游,我賺不來那個黑心錢,只求行業(yè)現(xiàn)狀能改變……”不管是不是為其同行辯解,這起碼補充和還原了一些背景。對惡導游不止于撻伐,并非婦人之仁,改變旅游業(yè)存在的積弊,才是最終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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