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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剛剛到來,北方和南方的火災就震驚了輿論,追問聲此伏彼起。
其實,火災,豈止是火災!
1月3日云南的一場大火,讓已有600多年歷史的大理州巍山縣南詔鎮(zhèn)的拱辰樓化為灰燼,而僅僅一年時間,云南的古城古鎮(zhèn)已經多次大火沖天,再往前,湖南鳳凰古城、貴州黔東南古老苗寨侗寨的火光,我們也記憶猶新!皻в谝坏薄盎馃B城”,似乎正在與彌足珍貴的古建筑聯系在一起。眼看著歷史文化遺產被大火無情吞噬,全國各地都心急如焚,但事故還是一再發(fā)生,而且每次事故都是“不慎”“不當”所致,更令輿論難以接受。
記得很多年前,一位老領導的上級部門有意請他去執(zhí)掌一家文物保護單位,但被他斷然謝絕。事后聽他說,這種職務可不是人人都可以擔當的,或許一場大火就讓你成了千古罪人。他的話確實很有道理,火災是古建筑的克星,對古建筑而言,什么都不如大火那么致命,當然,還有那種蓄意的拆除。
對古建筑采用“活”的保護方法,也就是說在使用中維護、保護,已經成為近些年的通用方式,比如作為博物館在其中陳列文物,比如由居住者、使用者擔當起維護和保管的責任。實際上,在許多國家,一些古建筑還可以由機關邊使用邊保護,使用的同時對外開放。事實證明,這種方式比那種將古建筑當作死建筑、干脆封閉起來的要強很多。北京“鐵一號”大門里的灰樓建筑就是文物,但長期被死死關閉,既不開放參觀,也無人整理維護,如冷宮一般,毫無生氣,這種保護不但是對重要文物的浪費,也是對歷史記憶的輕視。然而,一如過去的很多事物那樣,一統(tǒng)就死、一放就亂,成了一種難以改變的現象。古建筑一旦被使用,文物部門往往就放松了監(jiān)管,而使用者也常常視經濟利益為首要,以賺錢為主,文物的價值和作用反倒成了擺設。
古建筑都是歷經上百年上千年的歷史文物,過去的防護條件,尤其是防火救火設施遠不及現在,可他們卻沒有喪失于過去,反而葬身于當今,這不能不令人嘆息。僅從這一點看,許多管理者和使用者對古建筑的尊重和珍惜之情就大不如前人。因此,當管理部門批準使用古建筑時,當那些古城古鎮(zhèn)被允許經營時,對使用者的考量最為重要,考核不是看他們的經商能力和賺錢本事,也不是看他們能交稅多少,而應當首先看他們具備多少文物保護知識,看他們對文物的愛心如何。寧肯少掙錢,寧可政府補貼,也不能見利忘義,因為這些文物本來就很珍稀,而且不可再生,一旦毀滅,再用多少錢、再如何后悔,都無濟于事。
20多年前,解承強作曲的《丹頂鶴的故事》經朱哲琴演唱后,傳遍大江南北,這是一個真實的愛心故事。在我們的周圍,從來就不乏愛心人士,他們對動物、對自然、對文化的愛心是無私的、真誠的,有時甚至能舍棄生命。社會的公益事業(yè),生態(tài)和文化的保護事業(yè),最需要他們的加入。目前,我們最需要的就是培育千千萬萬擁有文物保護知識、充滿愛心的志愿者,依靠他們承擔起日常保護文物的重任,而不要總想著如何以商養(yǎng)文。
火災以后,不只是表彰英雄、計算損失、追究責任人,還需要從保護機制、思維方式、社會習慣、防范意識中深刻反思,尋找原因,改變那些帶有隱患的做法,這樣才能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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