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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榮:愛心怎能與廣告相捆綁
李世榮
//agustinmoreno.com2014-12-18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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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某媒體近日登載的一則圖片報道引起不少人的關注:在這張名為“企業(yè)為貧困學生送溫暖”的圖片中,十多位小學生手里高舉著“XX瑪咖才是好瑪咖”的廣告牌。企業(yè)向貧困學生獻愛心,本是一樁好事。可是,讓學生舉著廣告牌公開亮相,就有慈善被企業(yè)利益綁架之嫌,以至于有人認為此舉是“被異化的愛心、變了味的捐贈、軟暴力式的商業(yè)營銷”。

  這樣的事情并不鮮見:某煙草品牌曾冠名希望小學,并借機舉辦了該品牌冠名的系列活動,使其變成了一場聲勢浩大的煙草營銷活動;一些志愿者募捐了一批愛心課桌,但這些課桌上卻貼上了各類商家的廣告……

  這種變了味的獻愛心活動之所以發(fā)生,筆者以為關鍵在于相關法律、規(guī)定不完善。比如,《煙草廣告暫行管理辦法》規(guī)定“禁止利用廣播、電影、電視、報紙、期刊發(fā)布煙草廣告”,但對一些企業(yè)通過贊助希望工程、捐助貧困地區(qū)學校和貧困學生等公益活動進行的廣告宣傳并無明確規(guī)定,相關教育法規(guī)也沒有禁止利用公益活動做廣告、捆綁商品銷售等具體的規(guī)定。這才使得一些企業(yè)、社會機構有機可乘。這表明,相關法規(guī)需及時修訂,嚴禁利用向學生、向學校捐贈物品進行廣告宣傳,確保慈善或公益活動的純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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