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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消息,我國“駕考”將改革。近日,公安部副部長黃明在河北省石家莊市調(diào)研車駕管工作,在聽取檢測站、駕校、私家車主代表意見時表示,要堅決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將推動機動車駕駛?cè)伺嘤柨荚嚫母铮芽荚噲鼋ㄔO成為公開透明的陽光場,把車管所建設成為勤政廉潔、便民利民的窗口。黃明表示,將在全面深入推進車檢改革的同時,推動機動車駕駛?cè)伺嘤柨荚嚫母。公安部正在組織調(diào)研論證,爭取盡快形成改革具體措施。人們期盼已久的駕照自學自考,或許在此輪改革中有所突破(11月24日人民網(wǎng))。
不必要的權(quán)力,總會對應不必要的交易成本,F(xiàn)實中,駕考這事兒,的確不是你駕駛技術過關,便有資格去考。相反,就算你早有多年的駕齡,且完全具備考試通過的能力,但假如不在駕校報名,并給駕校掏上一筆可觀的培訓費,仍然連駕考報名的資格都沒有。
而現(xiàn)實中,由于駕校成為通往駕考的唯一通道,除了駕校的培訓費之外,各種“排隊費”“加練費”,甚至如果不和教練意思一下,不僅練車過程沒有好臉色看,恐怕駕考的進度也會被人為拖長。與其說這是駕校教練的素質(zhì)問題,毋寧說很大程度上緣于多余的權(quán)力從中作祟。既然在駕校培訓是學員的唯一選擇,何時算是培訓完成,何時才有資格去參加考試,完全由駕校說了算,駕校在駕考流程中掌握的主導權(quán),形成尋租空間,也就并不意外了。這也可以解釋,為何一些交警部門甚至也與駕校有暗中的利益往來,甚至曾曝出交警部門入股駕校的黑幕。
可見,當駕考這一本該向公眾開放,不設任何門檻的權(quán)利,卻無端被授予特定的機構(gòu),由此而形成的對權(quán)利的侵蝕,以及壟斷權(quán)力,最終扭曲變味,形成尋租空間,也就在所難免了。盡管這一考量的初衷,未嘗不是出于對教考培訓過程的強調(diào),以及對自學駕考過程中的風險擔憂,例如,駕駛技能如何自學,有無場地,會否因為自學駕考的增多而出現(xiàn)監(jiān)管盲區(qū),催生無證駕駛現(xiàn)象,引發(fā)更多的交通事故風險。這些考量或許并非毫無道理,但卻應當有的放矢地設置監(jiān)管方法,而不能以此為由限制公民權(quán)利,甚至不惜形成尋租空間。
基于此,駕考與駕校本不該捆綁,更不該因此而形成壟斷的權(quán)力,而更應充分分離,駕校只提供培訓,駕考則可以完全向公眾開放報名和預約,只要完成學時,通過考試,學員究竟在哪里練習,在本地還是異地駕校,甚至是否在駕校學習,其實都不必成為門檻。而不再是唯一駕考路徑的駕校,也才會回歸其駕駛培訓的本位,努力為學員提供更好的服務,而不是仰仗其與駕考環(huán)節(jié)的親密關系侵犯學員權(quán)益,謀取額外的利益。
從這個意義上說,“駕照自學自考”其實不過是權(quán)利歸位,而這一權(quán)利本不該被駕校把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