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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武漢檢方辦理首起虐童刑事案:新洲9歲女童被生母虐待致死。
這微弱并最終消逝的哭聲,已經(jīng)不是第一起。
江蘇南京、山西平順、廣東深圳……僅2014年上半年,國內(nèi)媒體曝光的虐童案有104起,其中被親生父母虐待致死的就有24個孩子。一個個幼小的生命凋零了,如果我們不做些什么,這也許不會是最后一起。
警方無法對施虐者采取強制措施;社區(qū)監(jiān)督作用微乎其微;短暫治虐治標不治本;解救后無法安置孩子。這些“無可奈何”,幾乎是每起虐童案的共性。每個被虐而死的孩子背后,都有一批部門一批人曾經(jīng)行動過、“盡力過”。但是,真的“盡力”了嗎?為什么孩子最終還是迎來了死亡的結局。
8月初,佛山一男子毆打并掰掉3歲兒子的4片指甲,數(shù)次要將孩子拋進河中,被路人攔下。隨后這個有6年吸毒史的男子被警方帶走,孩子被送往福利院。18日,該男子被釋放后就帶走了孩子。根據(jù)相關法律,警方也無權制止。
如果沒有執(zhí)著的志愿者拼命追蹤,這個父親還會帶著孩子躺在天橋上乞討。勸阻無效后,其因打傷志愿者再次被拘留,孩子暫時又安全了。而這個父親再次被釋放之后呢?孩子還是屬于他嗎?
志愿者陳嵐說:“我們將發(fā)起訴訟。申請剝奪不合格監(jiān)護人的監(jiān)護權,申請將孩子永久性地從一個長期吸毒、酗酒、暴力的人身邊帶離。這一切的努力,不只是為了一個孩子,更為了讓此案成為人心震撼、法律肅嚴、行政作為的一個示例:當每一個齒輪都正確運作時,一個孩子可以怎么樣被保護!
每個冰冷的死亡數(shù)字背后,都曾有一個小生命向世界伸出小手,發(fā)出微弱的求救。當他們一次又一次被送回施虐者身邊,每個人都是把他們推回深淵的幫兇和袖手旁觀的看客。在這些可憐的孩子身上,我們看到了雖然經(jīng)濟已經(jīng)高速發(fā)展,但在兒童保護領域,我們依然存在嚴重的法律、制度以及救助機構的缺失。我們必須意識到,任何人都有責任和義務制止對兒童的暴力傷害,但責任人受到懲處,并不意味著大團圓結局;鶎由鐓^(qū)的監(jiān)督扶助,政府的強勢干預和制度兜底,才能為孩子營造真正安全的庇護所。
為制止虐童,美國等發(fā)達國家均采取了兩種措施,一種是通過刑事司法制度給予更嚴厲的制裁,以儆效尤;另一種是通過兒童福利制度,幫孩子重新尋求更好的家庭環(huán)境。目前我國的情況是,懲治手段太軟,后續(xù)保障更遠遠不夠。法律專家呼吁,將沒有造成死傷但是性質(zhì)惡劣的虐童行為予以定罪。如果非要等到孩子被打死了,才能將這些惡毒父母判刑,對孩子來說又有何意義?
虐童案的頻發(fā),已引起了社會的高度關注。但愿那些微弱的哭聲從此都能被及時聽見;但愿那些消逝的幼小生命,能帶來未成年人保護制度的高速推進;但愿當下一個滿身傷痕的孩子出現(xiàn)時,我們能來得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