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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人民日報》刊文《別讓“看臉”蠶食社會風氣》,指出在演員柯震東吸毒被抓后,一票“粉絲”紛紛表示依然膜拜“男神”,這有別于其他藝人吸毒被抓后網(wǎng)友恨之惡之奚落之的“待遇”,如此待遇之別無非因為柯是帥哥。所以,“這是一個看臉的社會”,長得好看,連犯了錯誤都值得原諒。由此可能催生人與人之間新的不平等。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但什么是“真善美”,應該有基本的價值判斷。遺憾的是,這種價值判斷在自媒體領域似乎已經(jīng)失守,柯震東吸毒被抓,引來的卻是一眾粉絲“我們依然愛你的”聲援;王思聰祭出“我交朋友不在乎錢,反正他們都沒我有錢”的標志語,引來上萬女粉絲在微博后面哭著喊著“換老公”……正應了那句流行語:這是一個看臉的社會。
“看臉社會”并不僅僅存在于網(wǎng)絡社交平臺,在現(xiàn)實中亦有翻版和土壤,比如“看權社會”、“看錢社會”。如果說“看臉社會”折射出的,是一些人頭腦中“一俊遮百丑”的思維定式,那么在現(xiàn)實環(huán)境中,某些長袖善舞的權力和招搖過市的錢財,不也是“一切通吃”嗎?如果說“看臉社會”會讓帥氣的臉蛋成為傷風敗俗行為的“免責條款”,那么,某些敗壞了的權力與金錢,不也可以一時超越法律嗎?
從現(xiàn)實中的“拜權主義”、“拜金主義”,到自媒體領域的“拜臉主義”,一些國人似乎總是熱衷于膜拜,只看到權、錢、臉的一面就尊為至上,而不管權力是否違法和違規(guī),不管金錢是否正當與正義,不管“高富帥”和“白富美”到底都做了些什么?傊,見了權、錢、臉就追捧,并且在追捧中迷失了自己和正確的價值判斷,即便是權力明顯出軌,金錢明顯使惡,也少不了追隨者和點贊的聲音。
盛行于網(wǎng)絡的“拜臉主義”,對應著“丑人沒有青春”的論調(diào),讓喧囂、淺薄和浮躁甚囂塵上,而理性的求真和基于事實的價值判斷幾乎完全退場。這難道不是一種社會的悲哀嗎?其實,無論是哪張“臉”,也無論是“權”或“錢”,只要碰觸了法律紅線,法律都不會“看臉”,也不會“看權”或“看錢”。
任何社會都會有“追星族”,但追的不能完全是一張臉蛋,而應該是其身上的正能量。盲從到迷失自我和大是大非的時候,“追星”就變成了落花有意流水無情的事。這里所謂無情,一是指深陷丑聞的當事人,二是指法律昭昭。在“看臉的社會”里即使撒潑打滾也跟當事人沒一點關系,只能表明追星者追來追去追丟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