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中工網評論頻道民生-正文
黃 波:任何個人和機構都不能自居于誠信建設之外
//agustinmoreno.com2014-07-10來源: 深圳特區(qū)報
分享到:更多

  只要政府、企業(yè)和公民都發(fā)揮好主體作用,那么,形成全社會的合力還會有什么困難

  7月9日,發(fā)改委和人民銀行聯合召開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新聞發(fā)布會。發(fā)改委財政金融司司長田錦塵表示,推進社會信用體系需要形成全社會的合力,來形成最大的力量,把這項工作向前推進。

  “民無信不立”,即使到了今天市場經濟高度發(fā)達的信息時代,傳統(tǒng)農業(yè)社會里的這句名言仍未失去光輝,這有力地證明誠實守信的品質具備恒久的價值。但如今誠信似乎正變得日益稀缺。如田錦塵所說:“商業(yè)欺詐、制假售假、偷逃騙稅、學術不端、食品安全事故時有發(fā)生。這對整個社會造成了非常不良的影響……據有關方面統(tǒng)計,每年我國企業(yè)因為誠信缺失,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了6000億”。

  基于這樣一種讓人憂慮的現狀,近年來,中國社會對誠信的呼喚幾乎達到了頂點,“誠信建設”隨之成為一個高頻率的名詞,并不時會有一些帶有探索性質的行動。其中最著名的是幾年前江蘇睢寧推行的大眾信用管理打分評級制度,這一制度由于涉嫌將民眾分為三六九等而備受爭議。這樣的爭議對中國的誠信建設非常有益,因為它提醒人們推進誠信建設固然為當務之急,但在這個過程中先要厘清一系列問題,比如誰是建設的主體、誠信建設是否需要一些基礎等等。

  睢寧實踐最惹人非議之處在于,它首先區(qū)分了兩大群體:其中一個群體是天然的評判者,他們制定誠信的標準,然后根據這個標準對另一個群體進行評判,并實行所謂的獎懲?梢哉f,正是因為這一點,公眾在熱烈呼喚誠信的同時往往又對“誠信建設”這個名詞不免有一絲疑慮。

  今年6月,國務院印發(fā)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guī)劃綱要》,面對這份綱要,人們先前的疑慮應該能夠一舉冰釋。在這份被輿論稱為“中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歷程中的里程碑”的綱要中,明確要完成“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司法公信”四大領域34項重要任務!罢⻊照\信”、“司法公信”被列為誠信建設中的重要任務,其傳遞的信息十分清晰:任何個人、機構和組織都不能自居于誠信建設之外,在誠信建設的過程中,根本不存在一個天然的、居高臨下的評判者。

  現在發(fā)改委表示“推進社會信用體系需要形成全社會的合力”與上述精神完全一致。這肯定是中國誠信建設的福音,只要政府、企業(yè)和公民都發(fā)揮好主體作用,那么,形成全社會的合力還會有什么困難?

 

[保存]     [全文瀏覽]     [ ]     [打印]     [關閉]     [我要留言]     [推薦朋友]     [返回首頁]

中 工 網 版 權 所 有 ,未 經 書 面 授 權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agustinmoren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瀏覽本網主頁,建議將電腦顯示屏的分辨率調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