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在杭州7路公交車上縱火的包來旭究竟是怎樣的人?據(jù)錢江晚報報道,包來旭長年孤身在外,有厭世情緒,向他人流露過要效仿制造惡性事件揚名的念頭。
一、揚名的悖論
所謂“揚名”,就是讓較多或很多人知道自己。這是個人與世界、與他人建立聯(lián)系的努力;知名度,就是這種努力獲得成功的結(jié)果。
大多數(shù)人的“揚名”,是對生命的肯定; 包來旭式,或者說陳水總(廈門公交車縱火案事主)式的“揚名”,卻是對生命的背棄。在放棄自己的生命的時刻,剝奪他人的生命;在背棄世界的時候,還要把自己的名字留給世界;這是一種什么樣的悖論?這種悖論的根植于何處?
目前,有關(guān)包來旭的個人信息并不多:長年孤身在外,與父母已經(jīng)六年沒有聯(lián)系,氣管有病癥,有厭世情緒;他的內(nèi)心經(jīng)歷了什么?厭世情緒如何演變?yōu)闃O端行為?惡的種子何時植入他的內(nèi)心?我們只能從結(jié)局反推:在他身上,惡壓倒了善,導(dǎo)演了一出慘劇。善的培植、生長,要比惡的萌發(fā)、膨脹更加容易且迅速。
二、“揚名”,作為一種意識
出名,在一定程度上是個人成功的標志。開放的、多元的社會,允許、鼓勵人們出名。出名的欲望蓬勃生長。通過何種途徑出名,出什么樣的名,更多地取決于個人的選擇;因此,名人的身影也更加搖曳多姿。
唱歌出名,可以多賣碟;演戲出了名,找你的劇組就多——有名就有錢。
還可以倒過來——有錢就有名。陳光標花了錢,卻買到一個假名:給他頒發(fā)“世界首善”獎狀的所謂聯(lián)合國機構(gòu),是冒牌貨。出名的欲望與出名的能力不匹配,出名就成了一場喜劇甚至鬧劇。
能做到真、善、美統(tǒng)一的名人不多,這是因為,真正能做到真、善、美統(tǒng)一的人,大多不愿意出名,或者不在乎出名。因真、善、美一致而出名的名人,他們最初并沒有出名的意圖、名氣或名望,是他們的工作造福于人類之后,世人對他們的回饋,這時他們不想要也推不掉了。出名是結(jié)果,而不是目的。
選擇什么樣的揚名行為,既取決于個人的價值觀、審美觀,但很大程度也受社會生活的運作機制的影響。提倡和引導(dǎo)正確的、健康的價值觀,僅僅停留在口頭上、紙面上是不夠的,干脆說,是沒有用的。
三、無名者
“揚名”,只是一部分人與世界、與他人建立聯(lián)系的努力之一。揚名并非所有人的需求。更多的人,在更多的時候,他們的行為與“揚名”一點關(guān)系也沒有。
在7月5日17時之前,我們并不認識他們:現(xiàn)役軍人李鵬濤,報刊亭業(yè)主李中義,“公羊隊”成員王磊,出租車司機成彪,阿里巴巴員工王維,還有更多的人,環(huán)衛(wèi)工,保安、實習(xí)記者等……他們投入到緊急救援中去的時候,除了救人,什么也來不及想。
所謂救人,就是不讓生命與世界失聯(lián),不讓生命與生命失聯(lián)。他們此刻并不知道眼前這輛車還會發(fā)生什么,比如爆炸……。為了拯救他人的生命,拯救生命與世界的聯(lián)系,他們自己的生命與世界的聯(lián)系卻可能斷裂。這也是一個悖論,這是與包來旭完全不同的悖論。
所幸,除了燃燒,沒有再發(fā)生什么。過些日子,這些姓名,將淡出媒體,淡出人們的視線,但是,他們的生命,已經(jīng)融入世界,融入更多的人的命運。因為他們,生命與生命的連結(jié)才更加牢固。
四、“我”是誰
從現(xiàn)在已知的信息來看,包來旭顯然是一個生活的失敗者。
如果縱火者是另一個人,而包來旭是這輛車上的一名遇險乘客。如果包來旭得到救援者的幫助,他的內(nèi)心也許發(fā)生某些的變化?對一個特定的人來說,是否有這樣的效果很難說,但是,從整個社會來說,救援者這樣的人越多,包來旭就越少,這是可以肯定的。
“我”可能是包來旭,“我”也可能是救援者!拔摇苯惺裁疵郑拔摇钡拿钟卸嗌偃酥,真不是一件重要的事情,重要的是:我是誰?在背棄和拯救之間,我選擇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