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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拍賣車牌以來,已有13.35億元收入,其中今年上半年為3.35億元。7月7日,在市政府常務會議新聞發(fā)布會上,廣州市財政局局長袁錦霞宣布了《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diào)控增量指標競價收入資金管理辦法》修訂稿。根據(jù)修訂稿,競價收入收支計劃應報市人大審議。袁錦霞透露,將從支出內(nèi)容中挑選項目引入第三方評價,必要時向社會公布評價結(jié)果。(《南方都市報》7月8日)
交通擁堵帶來的現(xiàn)代城市病,讓不少城市為控制新增機動車總量、緩解交通擁堵,而開始對私車牌照進行市場化配置,先后開始實施汽車限牌限購政策,有的還連夜“突襲”。隨著擁堵病的“流行”,不遠的將來或許會有更多城市出臺“限牌”舉措。
于是,這筆不菲的車牌拍賣收入,就慢慢成為公眾關(guān)注的話題。以上海為例,從1994年開始,上海市私車額度拍賣經(jīng)歷了從不公開拍賣到公開拍賣等變遷,其中從2000年1月起,實行私車額度公開拍賣,薄薄一塊車牌因此被稱為“世界上最貴的鐵皮”。實施拍牌20年來,車牌拍賣收入總計已超過300億元!
車牌拍賣收入理應每一分錢都用于發(fā)展與“公交優(yōu)先”相關(guān)的項目,用于補貼和支持公共交通,以降低市民出行成本,改善市民出行條件,實現(xiàn)“取之于交通,用之于交通”。那些已實行車牌拍賣收入的城市,也是這么向公眾承諾的。但從目前情況來看,車牌拍賣收入支出的公布顯然太過模糊化。
比如,上海市去年曾公布,2011~2012年上海市車牌拍賣收入共計118.12億元,支出共計107.89億元,支出主要用于軌道交通建設、公交購車補貼、公交優(yōu)惠換乘補貼、老年人免費乘車補貼、公交基礎(chǔ)設施建設和維護等。這樣的公開很籠統(tǒng),為何就不能公開具體賬目呢?
廣州拍賣車牌的收入是怎么花的,這方面也很籠統(tǒng)模糊,其中最大一筆4.3億余元據(jù)稱是用于公交行業(yè)綜合補貼支出,此外還有1.65億余元用于水巴發(fā)展,還有一些錢用于建設公交站場、購買汽車以及公共自行車等,有2003萬元是用于新能源車補貼,不過這些公布都只是曬大的數(shù)據(jù),沒有細項支出情況。
無數(shù)案例告訴我們,公共資金如果缺乏陽光操作和有效監(jiān)督,出問題的概率就會很很高了。如果僅僅是報個總數(shù),籠統(tǒng)地交代下去向,顯然滿足不了民眾的知情權(quán)和監(jiān)督權(quán)。
我們不僅要有制度性保障,如廣州市正在制定的《中小客車總量調(diào)控增量指標競價收入資金管理辦法》,更要由交通、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競價收入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嚴格監(jiān)督和審計。廣州市將組織開展競價收入資金績效評價,不失為一個好辦法,但從支出中挑選項目引入第三方評價,形成報告并向社會公布,這還是不夠徹底。第三方評價應該對所有支出項目都進行資金績效評價,看看車牌拍賣收入的每一筆支出是否合理、恰當。
車牌拍賣收入支出不該再模糊化化了。車牌拍賣收入、支出接受人大審核監(jiān)督、審計監(jiān)督是應有制度之一,同時,每年的支出細賬必須向社會公示公開,接受民眾監(jiān)督,使這些資金真正?顚S,而不是被挪作他用;更應實行第三方評價,以對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