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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杭民:車牌拍賣收入何時能精細化公開
//agustinmoreno.com2014-07-09來源: 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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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州拍賣車牌以來,已經(jīng)有13.35億元收入,其中今年上半年為3.35億元。7日,廣州市財政局局長袁錦霞在市政府常務會議新聞發(fā)布會上宣布了《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diào)控增量指標競價收入資金管理辦法》修訂稿。根據(jù)修訂稿,競價收入收支計劃應報市人大審議。袁錦霞透露,將從支出內(nèi)容中挑選項目引入第三方評價,必要時向社會公布評價結(jié)果(7月8日《南方都市報》)。

  車牌拍賣收入理應每一分錢都用于發(fā)展“公交優(yōu)先”的相關項目,用于補貼和支持公共交通,以降低市民出行成本,改善市民出行條件,使廣大市民直接受益,即“取之于交通、用之于交通”。事實上,已經(jīng)實行車牌拍賣收入的城市,也是這么向公眾承諾的。但問題是,從目前情況來看,車牌拍賣收入支出的公布顯然太過模糊化,應有細項支出賬單,以令公眾信服。

  比如,上海市去年曾公布,2011-2012年上海市車牌拍賣收入共計118.12億元,支出共計107.89億元,支出主要用于軌道交通建設、公交購車補貼、公交優(yōu)惠換乘補貼、老年人免費乘車補貼、公交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等。顯然,這樣的公開很是籠統(tǒng),為何就不能公開具體賬目呢?而廣州拍賣車牌的收入怎么花的,也是籠統(tǒng)模糊,記者查閱發(fā)現(xiàn),最大一筆4.3億余元是用于公交行業(yè)綜合補貼支出,此外還有1.65億余元是用于水上巴士發(fā)展,還有一些錢是用于建設公交站場、購買車輛以及公共自行車等,有2003萬元是用于新能源車補貼,不過這些公布都只是曬大數(shù),沒有細項支出情況,拍賣收入支出透明化依舊未解。

  正是因為車牌拍賣收入支出的模糊化,社會各界很早就在呼吁解開這個謎。作為一筆巨額的公共資金,具體都花在了哪里?是不是每一分錢都“取之于交通、用之于交通”?無數(shù)案例告訴我們,公共資金如果缺乏陽光操作、缺乏有效監(jiān)督,出問題的概率就很高。如果僅僅是報個總數(shù),籠統(tǒng)大概地交代去向,顯然滿足不了公眾的知情權和監(jiān)督權。公眾需要了解的是這筆錢的使用細節(jié)、具體賬目,否則,暗箱運行的資金,就很可能成為一筆“賬外賬”、糊涂賬!

  因此,我們不僅要有制度性的保障,如廣州市正在制定《中小客車總量調(diào)控增量指標競價收入資金管理辦法》,更要由交通、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競價收入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嚴格監(jiān)督和審計。廣州市將組織開展競價收入資金績效評價,不失為一個好辦法,但從支出中挑選項目引入第三方評價,形成報告向社會公布,還是不夠徹底公開。第三方評價應該對所有的支出項目都進行資金績效評價,看看車牌拍賣收入的每一筆支出是否合理、恰當。

  車牌拍賣收入支出不應再模糊化了。車牌拍賣收入、支出接受人大審核監(jiān)督、審計監(jiān)督是應有制度之一,同時,每年的支出細賬必須向社會公示公開,實現(xiàn)精細化、透明化,接受民眾的監(jiān)督,使這些資金真正?顚S,“取之于交通、用之于交通”,而不是被挪作他用;更應實行第三方評價,以對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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