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晚報:地鐵“禁食法”的法理何在?
//agustinmoreno.com2014-05-22來源: 武漢晚報分享到: | 更多 |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將對“地鐵車廂里是否禁食”進行審議。草案擬規(guī)定,“車廂內禁止飲食,不聽從運營單位勸阻制止的,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處警告或者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5月20日《北京青年報》)
地鐵車廂是否禁食提高到立法高度,可以看到立法對市民生活瑣碎的注意,卻也凸顯出立法機關對法的隨性。
為地鐵車廂禁食專門立法,法理何在?衣食住行,我們每一個人都離不開。當“食”和“行”在某個領域發(fā)生了矛盾,我們應當對其調和,而不應該強行偏袒兩者之一,更不應該用權威的“法”來更加干涉。地鐵車廂飲食,除了少數(shù)不注意個人形象的肆無忌憚隨地吃喝的人以外,大都是趕時間的上班族。上班族為了趕時間,趁這短暫的時間內吃早點,大家對此應該有所寬容。
另一個問題是,“地鐵禁食”的爭論是文明的爭論,也是一種道德自律,在這種范疇內,道德引導和文明倡議是更可行的。
要知道,一個法律的設立,應當有一定的法理可依。法理是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學理,在一定意義上是法的淵源!敖场绷⒎ǎ@然直接將因上班趕時間把早餐帶進地鐵車廂的上班族寫進了黑名單,讓這部分人與享受地鐵舒適的“行”人對立開來。看不到所謂的法制精神。西方哲學家盧梭曾經說過,“法治,是必須植根于民情的!
民生沖突事無巨細地引入法律來解決,我無法想象這樣的社會是一個多么冷談無情的社會。專門為地鐵“禁食”立法,讓人感覺不到法的莊嚴和神圣。反而顯得法是那么的微小和隨性。
編輯:曹茂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