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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詩成:“賣淫還房貸”怎可亂解其中味
//agustinmoreno.com2014-05-20來源: 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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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我抓了,關(guān)我15天。我出來還是要干這個,因為我那140平米的房子還要還房貸。”5月15日,22歲的小萍(化名)因為賣淫,第三次被鞍山道派出所民警抓獲,面對民警訊問,小萍一臉的不在乎。(《內(nèi)蒙古晨報》5月17日)

  “小姐”、“房奴”這兩個原本就非常惹眼的詞湊到一起,果然引爆了輿情,果然有相當多議論把矛頭指向了高房價:“看這高房價把人逼的”;“生活所迫啊,那些沒技能的人怎么買得起房子”;“已經(jīng)到了逼良為娼的地步了”……瀏覽一頁頁跟帖,不由得倒吸一口涼氣——這是什么情況?!

  中國的房價的確非常高,房奴的確非常苦,但不是什么問題只要扯到這個“綱線”上,就可以不顧是非對錯。小萍的作為,果真是“房價高”逼出來的嗎?據(jù)小萍交待,她十幾歲就離開家,四處打工,現(xiàn)在已經(jīng)在包頭貸款買了房子,賣淫是她的主要收入來源。民警曾試圖勸說小萍找個工作,可小萍說她沒有任何技能,只能去當服務(wù)員,掙得少又累,不如她現(xiàn)在自由自在。

  看了這段自述,你能說小萍的價值謬誤不是鑄成其悲劇的首要原因?嫌棄當服務(wù)員掙錢少,沒什么技能又不去學(xué),年僅20多歲卻要買下140平米的房子……你總不能說,一個沒什么技能沒什么積極性沒什么儲備的小年輕,偏要在大城市里買個大房子,還要“萬事如意”吧?

  一定要指責(zé),或許更該追問,以這樣的條件,銀行是怎么審核小萍的貸款的,是怎么評估其“還款能力”的?是不是為了賣房子而無底線地容忍并注入泡沫?

  社會輿論不能罔顧事實,亂表同情,否則會對其他年輕人造成道德誤導(dǎo)——似乎這種選擇就是對的,要怪只能怪這個社會太殘酷。這個社會確實有很多“輿論正確”的話題指向,比如挖苦貪官一定是對的,批評社會壓力大一定是對的,調(diào)侃明星艷事一定是對的,譴責(zé)醫(yī)生沒有醫(yī)德一定是對的……但不能總是以一種“眉毛胡子一把抓”的倫理,代替一個個具體的個案倫理;不能總用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大道理,去壓倒具體情況各異的小道理。這種泛口水化,會搞亂社會基本的是非曲直,加劇社會躁動,最終也會“縱容”很多人陷入個體行為選擇的誤區(qū)——極端如賣淫還房貸。

  社會積弊是大背景,情緒發(fā)泄是目的,偶然撞上來的“事例”,只是一個偶遇的支點,我們必須洞察這些,對這些“奇怪”的論調(diào)有一個正確的評價。網(wǎng)絡(luò)時代大家都有了發(fā)言權(quán),難免都會想借某些特定的熱鬧題目,發(fā)泄一下自己的情緒,這樣做的時候,不是在做真正的價值判斷,很多人也不在乎其所倡導(dǎo)的東西對社會是非曲直的影響。

  這種思維方式、發(fā)言習(xí)慣,只能算網(wǎng)絡(luò)時代另一種類型的“憤青”,折射的是這個社會當下輿情中不成熟、不理智的一面。我們樂見這種自由表達,但也要警惕其溢出的副產(chǎn)品——傷害到社會的公序良俗,所以也呼吁成熟、理性的公民聲音更多一點——你不屑于把這種事兒辨析清楚,宣泄的狂歡就會把大家的態(tài)度顛覆得更糊涂,下一個即使賣淫也要買大房子的糊涂小萍,就不知道會在哪里野蠻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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