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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慧:社會救助要堵住制度漏洞
//agustinmoreno.com2013-10-28來源: 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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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河北省石家莊市出臺了一項社會救助“新政”,凡申請最低生活保障、醫(yī)療救助、住房救助等社會救助的居民,都要對其家庭經濟狀況進行核對。更為重要的是,與以前單純對申請家庭收入情況進行調查相比,新的評估方法增加了對房產、汽車的審查。這就意味著,“住著廉租房卻開豪車”的情況將受到制約。

    由于傳統(tǒng)的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信函索證等社會救助核查手段存在不足,隱瞞收入財產、開具不實證明等現(xiàn)象時有發(fā)生。此次石家莊的政策改革,抓住了社會救助審核中的關鍵問題,提出了實實在在的措施,令人耳目一新。

    近五年來,社會救助事業(yè)發(fā)展迅速,國家財政對社會救助的投入力度也不斷加大。然而,各地低保發(fā)放卻屢現(xiàn)“關系!、“人情!,一些家境富裕又享受著低保的人比比皆是,救助制度不規(guī)范、救助水平依然較低、社會救助力量發(fā)揮不夠等問題依然存在。

    眾所周知,社會救助政策落實的關鍵在于準確核定申請人的家庭收入。但在實踐中,由于缺少統(tǒng)一規(guī)范的制度,有不少地方對家庭收入的核查,主要源自主觀判斷和根據基層單位審核的意見,無法對申請人多元化的家庭收入進行準確核查。申請人瞞報被發(fā)現(xiàn)后,懲戒機制亦不健全,難以從根本上避免“騙!、“死人吃低!钡葐栴}的發(fā)生。

    救助水平的提高,歸根結底取決于制度保障。要真正實現(xiàn)貧有所濟、困有所幫,就要提高政策執(zhí)行的公開性和透明度,保障群眾對社會救助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jiān)督權,實現(xiàn)社會救助的規(guī)范化、經;、制度化。目前我國救助管理尚不規(guī)范,還沒有形成統(tǒng)一的社會救助管理部門,從而導致社會救助缺乏聯(lián)動機制,難以有效滿足救助對象的各種救助需求。因此,真正實現(xiàn)“困有所濟”還需整合各方力量,促進社會救助從“單一”走向“多元”。

    在我國社會救助的主體結構中,政府固然是第一責任主體,但受財力所限,政府救助存在許多盲點,依然有相當一部分社會成員游離在政府救助的保障網之外。從我國人口眾多、經濟尚不發(fā)達的國情來看,確立以政府為主導、以非政府力量為補充的社會救助多元主體結構,實現(xiàn)救助主體和救助體系走向“多元化”,將是完善我國社會救助體系的必然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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