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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新快報》報道,《廣州市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管理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正在該市法制辦官網(wǎng)公開征求社會意見,針對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的生產(chǎn)、銷售、供油、通行和停放管理,《條例》首次作出“禁售”、“禁油”、“禁行”、“禁!薄ⅰ敖钡纫(guī)定。消息一出引發(fā)多方關(guān)注。
草案尚在征求意見,結(jié)果尚難預料,但這畢竟是立法部門傾向性意見。如果“五禁”最終實現(xiàn),非機動車和摩托車在廣州徹底失去生存空間。對于“掐死”它們,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立場會有不同判斷。這些車輛在車流中見縫穿插,在非機動車道逆向行駛,在人行道橫沖直撞,導致不少交通事故發(fā)生。徹底禁了它們,城市交通狀況會好一些,市民人身安全更有保障一些。所以,對于“五禁”,會有市民贊成。
也會有反對的群體。這些車輛的安全性(針對駕駛?cè)硕?和舒適性,和汽車沒法比,但并不是誰都有“福分”開汽車。對于已經(jīng)習慣了靠這些交通工具出行的市民,“五禁”將給他們生活帶來不便。特別需要說的是,素質(zhì)低下、橫沖直撞的駕駛者,只是很小一部分人。類似的人,汽車司機中間也不少,但沒聽說哪個地方因此禁了汽車。
而對于部分人來說,這些車輛更是他們的謀生工具。比如快遞業(yè),電動車是快遞員最主要的交通工具,一旦電動車不能上路,又沒有其他替代方式(自行車慢,運載能力有限,蹬一天車身體也吃不消),辭職不干就將是他們唯一的選擇。從這個意義上說,“五禁”出臺,相當于砸了這部分人的飯碗。
上述人群受到的影響,立竿見影。而這些車輛產(chǎn)供銷各環(huán)節(jié)涉及到的更多人因此受到的影響,也將逐步顯現(xiàn)。摩托車也好,電動車也罷,都是國家允許生產(chǎn)、銷售、上路的產(chǎn)品。如果廣州對它們實行“五禁”沒有問題,那么,其他地方實行同樣政策也沒有障礙。這么做的地方多了,產(chǎn)供銷各環(huán)節(jié)都會受到影響,這些產(chǎn)業(yè)不可避免走向蕭條。
非機動車和摩托車導致城市交通惡化,百姓生命財產(chǎn)受到損害,這方面的問題客觀存在。出現(xiàn)這些問題,既有駕駛者個人素質(zhì)的原因,也有相關(guān)部門管理不力的因素。這些問題必須解決,但是否一定要通過“五禁”的方式,卻讓須審慎考量。徹底“掐死”,簡單有效,但負面效應不小,也有懶政之嫌。但凡有其他選擇(比如限制路段、時段),“封殺”都不可取。
全面“封殺”在法律上是否站得住,也是有關(guān)部門繞不過去的追問。限于篇幅,這個話題不能展開論述,只說一點。假如某市民有輛摩托車或電動車,一旦“五禁”,不能上路的車也就成了一堆廢鐵。一紙條例導致公民財產(chǎn)價值貶損,政策制定者有責任告訴他們:這么做的合法性合理性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