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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龍貴:“斷水斷電23年”究竟誰之過
//agustinmoreno.com2014-05-19來源: 長沙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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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里終于有電了,比中了大獎還高興。”今年54歲的陳運弟是萬寧市興隆華僑農(nóng)場的下崗職工,家住該農(nóng)場原五管區(qū)37隊。20多年前,因為他家附近要上馬一個名為“海日麗興隆度假村”的項目,他和家人被要求搬至他處,因為認為新的安置點房屋太小及賠償問題沒有得到解決,他拒絕搬遷,后來便被斷了水電,這一斷就是23年。日前,在媒體的關注下,當?shù)叵嚓P部門終于恢復了他家的供電。(5月18日《海南特區(qū)報》)

  上世紀90年代的海南房地產(chǎn)開發(fā)熱潮,相信很多人都還記憶猶新。如今雖然這場“泡沫經(jīng)濟”早已破滅,但其對民生的破壞性及對當?shù)孛癖姷摹案弊饔谩保詻]有消除。陳家23年間的遭遇,既是這段歷史的犧牲品,又是這段歷史的縮影:任何非理性的發(fā)展和過度狂熱的思維,最終都會被證明是失敗的,而為之埋單的往往是那些沒有話語權的弱勢群體。

  對于一個家庭而言,23年或許可跨越兩代人。在如此漫長的時間里,一家人被斷水斷電的窘境,對于生活在現(xiàn)代社會的人來說,幾乎是不可想象的。好在陳運弟一家在不斷為改變自己的境遇四處奔波的同時,并未失去生活的信心,硬是憑著煤油燈供出了6名大學生、2名研究生。在表達敬意的同時,我們也十分清楚,這不是一個令人振奮的勵志傳奇,而是一個令人感到無奈甚至略帶蒼涼的個體維權樣本。

  陳家拒絕搬遷的理由有二:一是賠償不合理,二是分給他們家的安置房太小。這既是合理的訴求,也是非常正當?shù)囊庖姳磉_,但沒想到的是遭到報復性的懲罰。隨后,陳家被斷電,37隊唯一的一口水井也被開發(fā)商填埋。自此,陳家開始了長達23年被斷水斷電的生活。

  如果這一切都可推定為開發(fā)商所為的話,那么此后政府部門的表現(xiàn),顯然也難辭其咎。開發(fā)商為一己之利隨意對民眾斷水斷電,顯然侵害到公民權益,屬于一種違法行為,相關政府部門何以無動于衷?“海日麗興隆度假村”的項目因泡沫經(jīng)濟成為爛尾工程被拆除后,按理說,政府部門應盡快恢復對陳家的供水供電,何以遲遲未見動靜?更重要的是,23年來,陳家一直為維權而四處奔走,當?shù)卣趾我灾弥焕,視若無睹?可以說,正是由于當?shù)卣牟蛔鳛楹瓦x擇性的無視,致使陳家人成了一群被遺忘的人。

  政府犯錯并不是最可怕的,真正可怕的是:一方面,在主觀上沒有坦承錯誤、知錯就改的勇氣和決心;另一方面,在制度層面缺乏有效的糾錯機制。事實上,對比當下的拆遷亂象,及當時特定的時代背景,為逼遷而“斷水斷電”未必不可原諒,只是在此后的很長時間里,當?shù)卣淮未螁适Ъm錯良機,一次次放過挽回公信力的機會,這才是讓人感到不可理解之處。

  在媒體關注下,陳家終于恢復了“光明”。這個結局當然令人欣慰,但這種被動式維護及23年中所流失的一切,卻足以令人對糾錯機制緣何失靈,進行深刻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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