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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備受關注的“復旦投毒案”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林森浩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這樣的判決結果并未出乎我們的意料,恰如判決書所言,“林森浩因瑣事而采取投毒方法故意殺人,手段殘忍,后果嚴重,社會危害極大,罪行極其嚴重”。盡管一審判決捍衛(wèi)了法律的權威和尊嚴,但我們卻感受不到一絲一毫的輕松和欣慰,法律可以嚴懲犯罪,但能否拯救漠視生命、麻木扭曲的心靈?
此時此刻,每個善良的人都會有一種悲天憫人的本能情懷。一個年輕的生命死在室友之手,另一個年輕的生命走向不歸路,這是個人的生命悲劇,也是家庭的悲劇、教育的悲劇、社會及國家的悲劇。
更讓人唏噓的是,面對判決結果,被害人的父親表示“很欣慰,兒子可以瞑目了”,而被告人的父親則激動地大叫“一定會上訴”。也許,這是人的本能反應,談不上對與錯,但我們必須從“殺人償命”這一簡單思維中走出來,深刻反思這起駭人聽聞的投毒案。
其實,真正震驚世人的不是劇毒物質,而是有毒的心靈。僅僅因生活瑣事,林森浩就用令人發(fā)指的方式毀滅室友的生命,還自稱“愚人節(jié)的玩笑”,其心靈之扭曲麻木已經(jīng)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
更要命的是,這不是個案,1994年清華大學、1997年北京大學、2007年中國礦業(yè)大學都發(fā)生了鉈鹽投毒案,最近是今年1月14日廣西某藝術院校兩女生飲水中毒,室友涉嫌投毒被捕,投毒原因僅僅是“曾被嘲笑”。復旦投毒案被告人曾稱“朱令案”未破給了他僥幸心理,那么廣西投毒案是否受了復旦投毒案的影響?想想都讓人不寒而栗。
多發(fā)的校園投毒案無情地拷問著我們的家庭教育、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我們從小到大的教育都在強調如何超過別人,而沒有教給學生如何在團隊協(xié)作中生存,家長、學校都太看重成績了,而忽視了心理教育、生活教育、人文教育,大學生的情商貧乏得可憐,甚至無法與他人相處,容易情緒化、極端化、暴力化。教訓不能說不深刻,代價不能說不慘重,如何彌補心理教育、情商教育等方面的歷史欠賬成了當務之急。
心靈的疾病必須“心治”,投毒者受到了法律的懲罰,但心靈的救贖依舊任重道遠。調查顯示,人際交往、學習壓力、就業(yè)壓力、情感困境是大學生最突出的四大“心病”。大學生有“心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家庭、學校、社會等各方都熟視無睹、視而不見,最可怕的是明明認識到了問題并形成了共識,卻遲遲拿不出行動。
行動比共識更重要,生命耽擱不起,我們迫切需要把慘痛的教訓化作日常一點一滴的行動,用家庭、學校、社會等各方面的力量和愛心去溫暖那一顆顆扭曲麻木的心靈。